个体承包工程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等。
示例:个人以总价100万的价格不含税的项目合同,并向税务局开具100万的发票,您需要支付以下税款:
增值税100 * 3%= 30,000元;
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3 *(7%+ 3%+ 2%)= 36万;
个人所得税预付款为1%(每个地区略有不同);
100 * 1%= 10,000元;
共上缴税金43600元。
扩展配置文件:
关于建筑业税率的规定:
财税2016年第36号附件一第15条增值税率:
(2)以11%的税率提供运输,邮政服务,基本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出售房地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没有规定合同的开始日期,但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建设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建设项目属于财税[2016] 36号。您可以为旧建筑项目选择简单的税金计算方法。
第四条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预先缴税:
(1)如果一般纳税人在各县(市,区)之间提供建筑服务,并且采用一般征税方法来计算税金,则扣除所有获得的价格和额外价格的分包合同付款后的余额费用应2%的预付税率按预付税款计算。
(2)如果一般纳税人在各县(市,区)之间提供建筑服务,并选择应用简单的税法进行税金计算,则扣除所有分包付款后获得的所有价格和加价费用,根据3%的税率计算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在县(市,区)之间提供建筑服务,从所获得的全部价格和超价费用中扣除已付分包合同后的余额,应按3%的征收率计算。交税。
1.如果在国外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安装企业在其他任何地方预扣了个人所得税(无论采用何种方法),则该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能不再在其他地方从事建筑和安装。赚取收入的个人应通过审计或其他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不直接在其他地方从事建筑安装业务并取得收入的企业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征收其个人所得税。
2.建筑和安装企业在本地和国外都有工程业务。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3.根据项目价格的一定百分比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分配方式由企业决定,并在支付个人收入时扣留;缴纳企业所得税,应按照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计算和缴纳。
尽管在开具发票时有个人单位或个人从事场外建筑和安装业务,但主管税务机关通常会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相对简单。但也要注意馆藏管理中的问题。
1.一家建筑公司正在A城市和B城市中进行建筑。其雇员的个人所得税应在A城市还是B城市中支付?根据国税发〔1996〕127号,似乎两个地方都有管辖权。根据国税函发〔2001〕505号的规定,不得重新征税。但是公司别无选择,只能被动地接受税收管理。在纳税管理中,两个地方不可避免地要争夺税收来源。
2.对于自雇人士或建筑施工企业附属的个人,以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开具发票,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很难有效管理内部签约的个体企业或个人。
3.营业税政策变更后,建筑企业将项目分包给个人,无法根据差额纳税。这样,分包项目将变相转为内部承包。内部结构不需要发票。建筑企业管理松散,收取管理费,但通常不考虑应向内部承包人收取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