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国家都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国目前的税收数字未披露。
目前的工资免税额为3500
人民所得税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地区普遍使用的主要税种。它以纳税人的收入为征税对象。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实行更多的收入和更多的税收,更少的收入和更少的税收。负担原则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其累进税率有利于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并起到稳定经济波动,调节消费和投资的税收作用。目前,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模式:高个人所得税制度,中低个人所得税制度和无个人所得税的避税天堂制度。
(1)高个人所得税模式
该模型主要发生在世界银行称为“高收入”的国家,即1988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6000美元,1999年人均国民总收入(以下简称“作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9266美元或更多,通常被称为工业化或经济发达国家。长期以来,这些国家的税收制度经历了曲折而复杂的发展与变化过程,也就是说,以简单,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结构已经转变为具有间接税收结构的税收结构。税(即商品流转税)为主体,然后发展成为以发达的直接税(即所得税)为主体的税收结构。它的主要特点是1999年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90%-97%,占GDP的20%至50%,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40%。-65%;个人所得税远远超过公司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25-60%,占财政收入的20-55%。
自1799年英国成立以来,个人所得税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迅速发展,并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入了鼎盛时期,几乎在所有国家都开始征收。受欢迎的重要税种。从那以后,随着社会保险税,增值税和其他税种的迅速发展,个人所得税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税种的地位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从1980年代初到21世纪初,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中开始竞争实施减税计划,导致个人所得税的地位逐渐下降。特别是在欧洲共同体的某些成员国,个人所得税作为第一税的地位逐渐被增值税或社会保险税所取代。在其他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地位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社会保险税或增值税的挑战。但是,直到1996年,丹麦,瑞士,瑞典,美国,芬兰,挪威,比利时和加拿大等许多发达国家将个人所得税作为最大税种,占国家税收的45%以上。即使在欧盟成员国,个人所得税仍占国家税收的25%以上。
(2)中低个人所得税制度
这种模式主要发生在被世界银行称为“中等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低收入)国家的国家,即1988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超过6,000美元和1999年的人均GNP为9,265美元或以下的发展中国家。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目前在140多个发展中国家中,有60多个人均国民总收入低于755美元的低收入国家。其中,近50美元的价格在500美元以下。由于这些国家居民的收入较低,因此几乎不需要征收所得税,因此该国的财政收入主要取决于商品流转税(包括关税),甚至传统农业税。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86年提供的信息,当时的109个发展中国家中,商品流转税是最大的税种,有70多个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很低,只占税收收入的不到5%,共有43个国家,其中大多数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360美元的贫困国家。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89年的统计,在发展中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360美元的国家的平均所得税率为9.7%,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60-749美元之间在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12.9%的国家中,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介于750和1619美元之间的国家,个人所得税占税收中的11.7%,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620和6,000美元之间在该国,个人所得税平均占税收的10.8%。
(3)没有个人所得税的“纯避税天堂”模式
在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也称为“罗宾汉税”,它负责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并防止贫富差距。由于所有国家基本上都实行累进征收制度,因此,防止贫富差距过大仍然是税收的一项重要职能。但是,与200多年前相比,当今世界各国的个人税收制度无疑更加“人性化”。
在美国,报税季节为每年的1月1日至4月15日。每个纳税人填写的纳税申报表类型都不相同。目前有四种类型的申报表:已婚合并报告,已婚单独报告,未婚单身人士和户主。税率是6级累进税率,范围从10%到35%。每个纳税人都有唯一的社会保险号,并在其下收集纳税人的收入信息,从而可以有效地监控纳税人。一旦证实恶意欠税或未能缴税,直接后果就是入狱。纳税人在依法依法纳税后,美国政府每年会累计纳税人的个人税收抵免额。纳税人在申请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各种贷款,补贴,福利或投资时,需要纳税证明。
在日本,采用10%税率的纳税人占纳税人的80%,而采用最高37%税率的纳税人不到纳税人的1%。日本还实行“收入控制制度”,这意味着在计算应纳税额之前,将消除纳税人的最低生活费用。日本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系统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家庭负担。为了刺激股票市场,日本指定证券公司转让上市股票所产生的资本收益应按10%的税率征税(2008年以后适用20%的税率),其资本损失可以结转为3年。
法国是一个税收高,福利高的国家。“分享社会财富”是法国税收制度的主要概念。2007年,法国税收占GDP的50.8%。法国有多种税种,其中最体现“共享社会财富”的概念是高收入税率,公司社会福利税和社会团结财富税。股票市场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为26%的统一税率,年免税额为5,600欧元。在房地产交易中,超过5年的房地产交易按交易价格和公平市价较高者的5.09%支付。买卖房地产公司股票,缴纳5%的交易税。5年以下的新房将按交易价的19.6%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