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工作获得的报酬通常是劳务报酬,因为非全日制工作通常不是由于与雇主的劳动关系,而是个人劳动。
的服务报酬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x适用税率-0,应税收入=劳动报酬收入-800;
超过人民币4,000元的劳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纳税所得额=劳动报酬所得x(1-20%)。
服务报酬收入的适用税率分为三个级别: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劳动报酬而不是工资来支付的。
劳务报酬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绘画,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书画,雕刻,电影的个人和电视,录音,视频,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服务。
劳务收入的应税收入为:每笔劳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去成本费用800元;劳动收入每人4000元以上,收入减收入20%。
20%的税率适用于服务报酬收入。
劳务收入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补充:
在扣除2,000然后设定了过多的累进税率之后,您可能更熟悉工资和薪金吗?但是,我认为这笔收入应以劳动报酬的收入为基础,而不是工资和薪金的收入。
令收入为x,应税收入为Y
1,少于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Y = X-800,应纳税额= Y * 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解释,非全日制工人的工资应按照“劳务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相关文件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分配办法的通知》规定《个人所得税问题汇编》(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规定,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有“服务报酬”的应税项目;依照个人所得税法扣除标准后,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收入和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4月26日
“劳工服务利润”项目所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少于4000元:
应交税费=(每笔收入-800)* 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至25000元之间:
应纳税额=每个收入的金额*(1-20%)* 20%
3。每次收入在25,000元至62,500元之间:
应纳税额=每个收入的金额*(1-20%)* 30%-2 000
4。每次收入在6.25万元以上:
的应纳税额=每个收入的金额*(1-20%)* 40%-7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