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有多少个老人,孩子只能扣除固定的2000元。扣除方法的第22条并没有说每个老人都是2,000。
第22条第二款还规定,非独生子女必须共享,可以共享或同意。根据您的情况,您的兄弟和兄弟将被总共扣除2000元。您可以各自扣除1000,也可以自行协商。
当前的保单最多只能声明1,000个,因为维护义务仍然合法地由兄弟姐妹承担,但仅以您的形式承担。因此,从目前的政策角度来看,单身人士没有优势,而农村单身青年处于不利地位。原因有两个:1.大多数农村地区由儿子抚养。2.独生子女大多数是在以前的城市人口和有工作的城市人口中,因为他们的大多数人都有铁饭碗,只能是独生子女。这群人老了,有退休金。即使子女是独生子女,抚养老人的负担也不重。无论如何,在父母的支持下比较容易(个别家庭的困难和以前的下岗工作除外)相反,在农村地区,有许多单身兄弟姐妹的年轻人支持父母并珍惜自己。农村地区的父母既没有养老金也没有医疗保险。因此,当前的政策仍然倾向于城市人口。
对老年人的法律抚养通常是指子女有义务抚养和抚养父母(包括在养父母和被领养子女之间由其抚养和教育的继子女的继父或继母),负担得起的孙子。和孙子们已死亡或子女无法抚养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义务抚养。
叔叔不是其侄子的合法支持者。但是,如果叔叔抚养和教育侄子,并且侄子导致了养父母和被收养子女之间的关系,那么它就可以被视为合法的支持者。但是,由于建立了收养关系,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被消除。
以下是法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21条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儿童有义务抚养和抚养父母。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收养关系。养父母与被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受本法有关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有关规定的管辖。
由于建立了收养关系,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被消除。
第27条: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有虐待或歧视行为。
受支持和教育的继父或继母与其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受本法有关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有关规定的管辖。
第28条:负担得起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应有义务抚养未成年的孙子和父母已去世或父母无法抚养的孙子。负担得起的孙子和孙女有义务抚养其祖父母和已死子女或无法抚养子女的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