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捐赠有一项税前扣除原则,即纳税人直接向受益人捐赠,这在税法中是不承认的(不允许扣除税前扣除),仅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福利组织捐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仅在税前可以扣除应税收入的30%时:
1.直接捐赠
2.通过慈善组织捐款
查看您通过什么渠道捐赠,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会捐款,以及通过中国慈善总会,北京市慈善协会和其他财政部向纳税人捐款一,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可以全额扣除的机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当期扣除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除上述机构外,个人还将其收入捐赠给中国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应对遭受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允许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通过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社会公益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事业单位捐赠的捐赠。法”。根据本文的规定,慈善捐赠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受援单位必须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直属机构。如果受益单位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2)对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慈善捐赠支出必须在公司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年度中,并且收受单位由财政,税收和民间团体共同发行。事务部门。相反,它不能在税前扣除。
您可以在下面看到特定的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老龄化企业发展基金会等。
关于8个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 66
各个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的财政部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支持中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纳税人对纳税人捐赠给中国老年职业发展基金会等8个单位的税前扣除额为:如下:
通过中国老年职业发展基金会,中国中华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等企业,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基金协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光彩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捐款可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前全额扣除。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0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