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下列雇员的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和薪金;
第二,来自个体工商户生产和经营的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
五,手稿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10.意外收入;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税收收入。
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工资,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附税率表)。
2.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经营所得(税种为5%),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价格表已随附)。
3.薪酬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应税金额减少30%。
第四,劳务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税。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五,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所得,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
根据《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工资性收入是指工资,薪金,年终工资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助金以及与就业以及个人为受雇或者受雇取得的其他与就业有关的收入。 。它与劳动报酬不同,属于个体非独立劳动。所谓非独立劳动,是指个人从事,从事和管理的工作,在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用人单位除外)均为非独立劳动者。除上述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外,下列收入应纳入工资和工资性收入项目,以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1.住房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蔡水子[1977]第144号),企业以现金形式向个人提供住房补贴3.医疗补贴应全部计入受助人的当期工资和新收入,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某些政策问题的通知》,外国个人以实际报销和报销的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仍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税字[1994] 20号)。
其次,奖励员工免费旅行
3.股票期权计划中的购买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购股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 35号)规定,根据企业股票期权计划,当员工行使权力时,从企业获得的实际股票数量购买价格(授权价格)与购买日期的公允市场价格(指当天股票的收盘价,下同)之间的差额是与雇员就业相关的收入的绩效和企业绩效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工资收入”的适用规定计算和缴纳。
由于特殊情况,如果雇员在行权前转让股票期权(指非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则应将股票期权转让的净收入作为“薪金和工资收入”征收。
4.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商业保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业单位向职工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2005〕318号),企业应缴纳税款以外的保险费。员工免税在向保险公司付款时(即保险属于保险人的保险帐户),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计算员工的当期工资收入,由企业代扣代缴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个人购买支出符合要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在计算当年(当月)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购买职工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统一支出,应当分别计入职工个人工资和工资,视为个人购买,并按上述限额扣除。
五,退休人员的再服务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计算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退休人员重新就业所获得的收入正在减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扣除标准支出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工资收入
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也就是说,只要个人获得的收入与就业或就业相关,无论其单位的资本支出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应税对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商业收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包括四个方面: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开业并获得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维修和其他行业1.经营收入。
(2)个人在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并从事学校运营,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后获得的收入。
(3)从事个体工商生产经营的其他人取得的收入,是指暂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收入。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获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
来自企事业单位的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收入
企业和公共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是指从个体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分包和转包中获得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或每月的工资收入和工资。
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是指从事设计,装修,安装,起草,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新闻,广播,翻译,审阅,绘画和书法,雕刻,电影的个人和电视,录音,视频,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理服务和其他劳务服务。
的付款收入
付款收入是指个人通过出版和出版书籍和报纸形式的作品而获得的收入。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可以在书籍,报纸和期刊上发表和出版的作品,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 “个人作品”包括我自己的作品和翻译作品。对稿件收取报酬的个人应对所收到的物品征税。
特许权使用费收益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使用专利权,版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通过提供版权使用权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来自薪酬的收入。作者从公开拍卖(招标)其书面作品的正本或抄本所得的收入,应在特许权使用费项目中征税。
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务和股本的个人从利息,股息和股息获得的收入。利息是指个人存款利息(国家在2008年10月8日第二天宣布取消利息税),购入款项的利息以及购买各种债券的利息。股利,也称为股利,是指股东根据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从股票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股息,也称为公司(企业)股息,是指股份公司或企业的利润,该公司或企业的利润要比根据应分配的股份分配的股息多。股份制企业以股份形式向股东分配股利和股利,即分配红股,其税额应根据所分配股份的面额计算。
利润租金收入
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所获得的收入。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财产转让收益
财产转让收入是指个人将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自有财产转让给他人或单位的收入,包括房地产和动产的转让。属性收入。从个人股票交易中获得的收入不征税。
附带收入
其他的收入
除上述十个应税项目外,其他收入的税收应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国务院财政部门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截至1997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其他应纳税所得额为:
(1)此人获得了由“中国科学院蔡冠申荣誉基金会”授予的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
(2)个人获得银行部门支付的储备金,其利率超过国家利率以及维持和补贴的价值。
(3)个人由于雇主支付相关保险费用而获得的未付的免费优惠待遇收入。
(4)保险公司以保险期间的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向在保险期内未投保的人寿保险公司支付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5)因证券公司向大帐户持有人回购收入或退回大笔交易费用的个人股东,诱使大帐户持有人与公司开户交易,并从收到的交易费用中向大帐户持有人支付部分款项
(6)个人在年底总结,各种庆祝活动,业务交易以及某些部门和部门的其他活动中,为其他部门和部门的相关人员获取现金,有形或有价证券。
(VII)离职风险基金。
(8)个人为单位或其他人获得报酬提供担保。
如果个人所得的收入难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则主管税务机关应进行审查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