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一项法定扣除。支出是否可以在征税前扣除,取决于是否是税法允许扣除的支出。只有充分了解企业所得税结算的扣除标准,才是合理和合法的。公司所得税结算和结算的十个关键项目的税前扣除额如下:
一,商务接待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和生产与业务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企业所得税的5‰。当年的销售(业务)收入。
2。对于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法人实体(包括集团公司总部,风险投资企业等),从被投资企业分配的股利,奖金和股权转让收益,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经营娱乐费用。扣除限制。
3。在企业筹建期间,与筹建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建费,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4。在计算商务娱乐,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的扣除额时,销售(业务)收入应包括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销售额相同的销售额。 )的收入金额。
第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工会经费
1规定:企业分配的工会经费中不超过2%的部分扣除工资总额中的百分之一。
2。企业应根据每个月15日之前的上一个月所有雇员的工资,向工会分配当月的工会经费。
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资助的工会经费中不超过工资总额和工资总额2%的部分,应通过“工会经费特别收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收入”由工会组织发布。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税务机关受托向工会收取资金的地区,企业分配的工会资金也可以根据合法有效的劳动收取方式在税前扣除。工会基金。
III。员工福利费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并予以扣除。
2(占该部分的14%以上)应计入公司所得税增加项目的“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负债”抵免额中,作为下一年的公司所得税扣除额基准在报告中反映为“递延税收抵免”。
IV。员工教育费用
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税务部门的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超过工资总额和工资总额的2.5%;
2技术先进服务企业在员工教育方面的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8%,在计算时可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3,高科技企业允许扣除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和工资总额8%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
4,IC设计企业和合格软件企业的员工培训费用应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额度分别计算并扣除。
5。核电厂操作员的培训费用核电厂操作员的培训费用,企业的发电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企业应严格区分核电厂的操作人员培训费和职工的职工教育经费,并分别计算。职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计入核电站操作人员培训费。推导。
6。员工教育经费中的员工培训费用
公司购买预付卡并获取发票内容。通常,预付费卡被出售并充值。没有具体的货物名称。处置预付卡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扣除预付税。
(1)购买卡以展示客户并维持客户关系。
公司购买了预付卡,并将其作为社交娱乐费提供给客户。此属性属于公司所得税概念中的商务娱乐费。它应基于购买预付卡时的发票和相关的礼品详细信息。该费用在税前扣除。
(2)购买卡是作为促销方式提供给客户的。
,该公司购买预付卡,并以买断的形式将其出示给客户。例如,可以为一定数量的销售提供一定数量的预付卡。在这种情况下,购买预付卡时获得的发票及相关的礼品明细将根据税前的销售费用扣除。
(3)采购卡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公司购买预付卡并将其作为假日福利分发给员工。这是集体福利的本质。购买预付卡之前,应根据员工福利费扣除相关礼品明细。
(4)购买卡以供自己使用。
一些公司为了方便起见购买预付卡,以促进业务发展。应根据其实际使用情况,根据管理费,生产成本和其他税前费用扣除。但是,这种情况不能在购买卡之前通过发票扣除,而应在实际消费时在对相关单据征税之前扣除。
1.依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等重组,可以按照税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递延所得税政策。具体政策链接:1.财税[2009] 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5条规定:企业改制是否符合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税收待遇规定。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不会减少,免除或延迟主要目的的纳税。 (2)取得,合并或分割的资产或股份的比例,应与本通知中规定的比例成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连续十二个月不得改变重组资产的原始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的股权支付金额,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比例执行。 (5)在企业重组中获得股权支付的原始大股东,不得在重组后连续十二个月内转让所收购的股权。当事人满足以上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的,交易当事人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缴纳特殊税收待遇:(一)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今年。如果金额超过50%,则可以在五个纳税年度内将其平均分配到每年的应纳税收入中。该企业拥有债转股业务。未确认债务清算和股权投资的债务清算收入或损失。股权投资的税基根据原债务的税基确定。公司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2)股权收购,被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得少于被收购企业股权总数的75%,收购企业在收购股权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得少于被收购企业的股权支付金额。少于总交易付款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1.被收购公司的股东获得收购公司股权的税基,该税基由原公司的税基确定。获得的股权。 2.收购公司获得被收购公司股权的税基,该税基由所收购股权的原始税基确定。 3.被收购企业和被收购企业原始资产和负债的税基和其他相关所得税项目保持不变。 (3)资产购买,受让企业取得的资产不得少于转让企业总资产的75%,被转让企业在取得资产时的转让金额不得少于占交易总价款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可以按照下列规定选择:1.转让企业取得被转让企业股权的税基,该基准由被转让资产的原始税基确定。二,被转让企业取得被转让企业资产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被转让资产的原始税额为基础确定。 (4)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时股本支付的股东份额不少于交易总支付的85%,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无需支付该对价可以视为:1.合并企业接受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并确定合并企业的原始计税基础。 (二)合并企业合并前的有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继承。 3.合并企业可以弥补的合并企业亏损限额=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年末国家发行的国债利率发生合并业务的地方。 4,为获得合并企业的股权而合并的企业股票的税基,应根据原持有的合并企业的股权的税基确定。 (五)企业分立,分立企业的全体股东按照原始持股比例获得分立企业的股权。分离企业和分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