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没有退税。
税务局将支付个人所得税的预扣费。
这笔手续费可以分配给处理预提税和激励税的相关人员,并且免征个人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 10号),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缴款比例或措施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以从个人应税所得中扣除。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51条(主席的第49号法令),纳税人缴纳了超过应纳税额的款项,应在税务机关发现后立即退还;如果在缴税之日起3年内发现该税,则可能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同时增加银行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及时核对;涉及撤出国库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退还库房管理规定。因此,多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退还给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由于各种原因而误缴税款,应提交并提交材料目录。
1.原件和纳税证明的复印件(核实后,原件将退还给纳税人)。
2.错误征收或错付该税期间的个人所得税详细信息申报表的副本。
3.一式四份的退税(扣除)税申请表(“企业误付款退税申请表”)。
4.对于退税申请,必须说明退税原因和退税额。
5.工资收据或银行的付款单的副本;员工的雇佣合同副本。
6.如果由于办公室,网站等原因而误缴了税款,则应随附上述单位发出的“情况说明”;应当提交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扩展数据
如果纳税人发现纳税人多付了税款,应在发现之日起10天内进行退款程序。自日期起30天内检查并通过退款程序。
《税收征管法》第51条规定的同期多付的银行存款退税不包括结算退税,出口退税以及因预缴税款而产生的各种减免税法律。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之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当纳税人同时拥有应退税款和应收税款时,税务机关可以先扣减可退税款和利息,如果扣除后有余额,纳税人将被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