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免税,如果没有,在正常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特别贡献奖金额/ 12-2000)*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1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性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2002号《关于国务院关于若干高级专家退休问题的暂行规定》(1983年) 141)和国务院(1991)40编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止高级专家退休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已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但这是由于工作需要而适当延长的高级专家退休年龄(指享受国家规定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他们在延长的退休退休期内赚取的工资和薪金被视为退休工资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退休工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和退休年龄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人。
根据国税发[1994] 89号通知:是否将部分津贴,补贴等计入工资,并根据以下情况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府特殊津贴和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