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宏观调控的财政政策工具。
它减少了,但必须增加。个人税适用于高收入人群。 20年前的工资一般在几百元左右,起征点是800元。
净额:从收到的总额中减去收到的总额即可得出净余额。
不考虑其他情况:
通常,个人所得税为:A
增加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B
政府支出为:C
总净支出= C-A
增加个人所得税金额后的总净支出= C-(A + B)
今年,一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和代表发表了提高税收起征点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2018年3月5日的一次采访中表示,建议将税收起征点调整为1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届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投票批准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该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免税额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3500}是免税额,而不是起点。如今,公众舆论经常被滥用。这两个概念实际上是不同的:
起点表示当税收对象的金额未达到一定金额时将不征收任何税,并将对所有税收和象征性税征收税收优惠措施。
免税额是指确定应给予免税额的固定免税额,并且仅对应税对象中超过免税额的部分征税。
起点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应税对象征税的最低阈值。阈值和免税额相同,即当应税对象小于阈值和免税额时,不征税。两者之间也有区别,即当应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税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人应对应税对象的全部额度征税。免税是部分征税。
中国目前的税收起征点是2011年设定的3500元,连续7年未进行任何调整。近年来,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一些地方已经提到最低生活保障为2000元,房价和价格上涨,支出增加,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呼声越来越高。和更大声。董明珠,全国人大代表,自然要反映群众中最流行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方面,税收的作用是经济杠杆作用,允许高收入群体缴纳更多税款,减轻中低收入收入的负担,从而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当前的税收起征点太宽,许多中低收入者正在纳税,这不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规律,失去了杠杆作用。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