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接收者已经拥有房屋5年并且是家庭中唯一的人,那么再次出售房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接受捐赠房屋的一方不满足第五年的唯一条件并出售房屋,则必须承担房屋价格减去赠品成本的费用,差额为20%的个人所得税。
受赠人无偿取得赠与人赠与的不动产,并再次转让该不动产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扣除房屋买卖中已缴纳的税款及相关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余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适用税率作为个人所得税支付。
如果捐赠的房屋是卖方家庭的唯一房屋,并且原始购买时间超过5年,则免征个人所得税。
礼品财产转让税和所需程序
1.不动产赠予所涉及的税收负担
(1)营业税
根据现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详细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单位或个人免费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这被视为应纳税。原则上,捐赠人需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率为5%。
1.近亲与具有支持和支持关系的人之间的财产捐赠以及继承或遗产获得房地产的遗产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111号)第2条规定,个人捐赠免费财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情况之一的权利暂时免征营业税的:(一)离婚财产离婚; (二)未付礼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 (3)免费赠予直接支持或维持义务的支持者或支持者; (4)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房屋产权的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遗赠人。
2.他人之间的财产捐赠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是,如果他人捐赠的财产达到一定期限并符合免征营业税的条件,则仍然可以免征营业税。例如,如果个人购买房屋超过5年,则免征营业税。
(2)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此税是作为附加税征收的,仅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和其他税的前提下征收。具体征收率是按一定比例缴纳的营业税,具体比例为:城市建设税(7%),教育附加费(3%)。根据法律规定,此类税款应由捐赠者承担。
(3)契税和印花税
1.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契税计算的依据:(2)土地使用权赠与和房屋赠与,征收机构参照土地使用权买卖市场价格认可。因此,捐赠财产的接受者需要全额支付契税。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补偿和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的有关问题(国税发〔2006〕144号)明确规定。第1条第1项:收据应全额征收契税。 ”
全面征收优待财产的契税,即收款人以3%的税率缴纳。
2.印花税
印花税需要全额支付,并由合同双方按0.05%的税率缴纳。
(4)个人所得税
1.在近亲和有支持和支持关系的人之间捐赠的财产,以及通过继承或遗赠获得的财产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补偿捐赠房屋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78号)第一条,下列情形的财产权是免费捐赠给双方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所有人将房屋财产免费提供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外孙,孙,孙,兄弟姐妹;承担直接支持或支持义务的看护人或支持者; (3)房屋财产的合法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遗产继承人去世,而财产权是依法取得的。
2.赠送礼物的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财产权人免费将财产权转让给他人,则捐赠人从捐赠房屋中获得的收入,应由捐赠人根据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20%,但可以扣除房屋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因此,在赠送礼物的过程中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因此在销售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房屋交易总价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