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元,减税5元,1934元,减税16.70元。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在长沙市非长沙户籍的家庭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禁止在湖南省未经户口登记的家庭在长沙购买一栋新的商品房,并需支付12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2.湖南省的省,市,区的引进人才,公务转业的家庭成员,经有关部门认证,只能购买一套新建商品房。
3.暂停将新建的商业房屋出售给在限制购买区已经拥有一间或多座房屋的非本地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