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需要由辖区内的地方税务局签发。该单位的纳税证明必须由主管税务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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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答案
根据中国《税收征管法》第34条的规定:“税收机关在征税时必须向纳税人签发纳税证明。当代扣税代扣代缴税款时,纳税人需要代扣代缴代缴代收代收代收代用券的,代扣代缴代办。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1月21日发布了《关于试行减免税的通知》。纳税人应在详细申报后,签发个人所得税证明书,其中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在保证个人所得税等信息保密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对纳税人进行检验。年度的纳税人签发个人所得税证明。
因此,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获得个人所得税支付证书:首先,您可以直接从您要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公司索取代扣代缴税款和代收税款的凭证作为法律依据。第二个是向负责公司的地方税务机关提交发行个人所得税支付证书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但是,应该明确的是,在扣缴义务人详细申报后,为纳税人签发个人所得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而不是纳税人的法律义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