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通知-长江集团个人所得税案例

提问时间:2020-05-01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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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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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个税新政策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处理

您好,在过去的几个月中,新的税收政策仅实施了5000阈值和新的税率表。特别额外的扣除额暂时不会扣除,并将在2019年新税法正式实施后扣除。相关规定:《财政部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适用个人所得税抵扣费和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98号)该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按5000元/月扣除,应纳税额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计算。对于2018年9月30日(含)之前取得的纳税人实际工资,应按照税法修改前的规定扣除费用。

个税专项扣除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