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按人而不是按家庭分类的。因此,直系亲属之间的股权转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通过股权转让取得收入的个人,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自然人转让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股份)所得的收入(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允交易价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如果计税基础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则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使用本公告中列出的方法进行验证。
其次,确定计税基础的方法显然很低,没有正当理由:
(1)如果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并且没有正当理由,则可以认为纳税计算的依据显然很低:
1.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获得股权和相关税款的价格;
2.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应的净资产份额;
3.在相同或相似的条件下,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企业的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
4.在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类行业企业的股权转让价格;
5.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况。
(2)本文第一段提到的理由涉及以下情况:
1.被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包括三年)遭受亏损;
2.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导致的低价股权转让;
3.将股权转让给对转让人负有直接抚养或抚养义务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兄弟姐妹以及照顾者或受抚养人;
4.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情况。
据此,如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配偶,则有理由证明股权转让未产生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的基础也是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