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是这样的:
《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颁布,仅对在中国的外国工作人员征收;
1986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居民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民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4年,将这三种税种合并,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得以实施,起征点定为800元(该标准应称为“ 800元的费用扣除额”)。同时,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分类收集方法将个人收入分为工资,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收入,劳务收入,缴款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利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偶然收入和其他收入,共计11个杂项。
经过几项修正,主要是针对费用减免标准(社会上所谓的“阈值”)。手续费扣除额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再调整为2000元。
确实没有特定的时间。这可能取决于经济发展!请看下面
税收发展年表
个人所得税
1980年9月1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到目前为止,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建立。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整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国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整税。中国国内个人收入的巨大变化。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项免征“存款利息”,并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002年1月1日,中央和地方政府按比例分配了个人所得税收入。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投票通过了一项有关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免税额将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
在2008年,对储蓄存款利息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0年,个人转让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所获得的收入将被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决定草案,基本费用减免标准计划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新税率在3%至45%之间。详细的
税
与以前相比,每月的个人纳税额大大减少了。
根据现有的税制计算个人税:
应税收入=综合收入-3500基本扣除-“三险一金”及其他特殊扣除-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税率(分类税率)
根据税制改革后的税制计算个人税款:
应税收入= 5,000元的综合收入基础扣除额-“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额-根据法律确定的其他扣除额-特别扣除额
现有的税制需缴纳个人税:
应缴个人所得税= 1500 * 3%+(4500-1500)* 10%= 345元
税制改革后应缴纳的个人税:
应缴个人所得税= 3000 * 3%= 90元
可以为我们节省255元。
(例如,仅供参考)。
关于扣除额的增加
增加了新的特殊特殊扣除额,抚养父母所需的费用不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新增加的项目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认真的医疗保健,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
关于如何扣除特殊的额外扣除,无论是否需要接受儿童教育的入学证明,老人抚养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部门还做出了以下回应:
“原则是尽可能简化程序并使其易于操作。在设计过程时,可以通过系统检查的人员应尽量不要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据。”相关法规也将在以后发布的法规中不断完善。
因此,就如何实施而言,2019年将是实践和探索的一年。
税收调整,您落后了吗?
面对不断增长的消费水平,阿文仍然感到恐慌。作为普通专业人员,他需要更有上进心。通过提高性能来获得佣金并增加收入。要么努力提高您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要么在管理或专业领域获得晋升,要么增加收入。
自2011年6月30日起,个人免税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生效。
今年,全国人大的几个组织和代表发布了提高税收起征点的建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提议将免税额从目前的3500元提高到7000元。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2018年3月5日的一次采访中表示,建议将税收起征点调整为10,000。{严格地说,“ 3500元”是免税额,而不是起点。如今,公众舆论经常被滥用。这两个概念实际上是不同的:
起点表示当税收对象的金额未达到一定金额时将不征收任何税,并将对所有税收和象征性税征收税收优惠措施。
免税额是指确定应给予免税额的固定免税额,并且仅对应税对象中超过免税额的部分征税。
起点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应税对象征税的最低阈值。阈值和免税额相同,即当应税对象小于阈值和免税额时,不征税。两者之间也有区别,即当应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税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人应对应税对象的全部额度征税。免税是部分征税。{}目前的免税额为3500元,连续7年未作调整。近年来,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一些地方已经提到最低生活保障为2000元,而房价和价格都在上涨,支出也在增加。没有考虑纳税人的年龄,结婚和对老人的支持。影响支出的数量和其他因素也忽略了经济状况变化对纳税人能力的影响。
一方面,税收的作用是经济杠杆作用,允许高收入群体缴纳更多税款,减轻中低收入收入的负担,从而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当前的税收起征点太宽,许多中低收入者正在纳税,这不符合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规律,失去了杠杆作用。这是增加免税额的主要原因。调整
免税额的数量是合理的,这需要权衡许多因素。当然,免税额取决于相关政策的正式出台。
引入此政策需要考虑各个方面,并需要专家进行调查和论证。它不会很着急,但是估计时间不会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