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原则是:集体享受,不可分割,非现金方式。福利消费通常满足此功能,因此无需征税。相反,要付出代价!
支付给雇员的福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和薪金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长,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就业相关的收入或个人为就业或就业。。也就是说,只要个人获得的收入与就业或就业相关,无论其单位的资本支出渠道如何,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工资薪金的应税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工会基金保留的福利费中的生活费补贴。救济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费用。困难补助。这些福利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4款第4项第4项第11项提到了福利费,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扣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贴;救济资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第12条各国大使馆和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收入,根据该国第4条第4条第4款第1款所述的相关法律免税个人所得税法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和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和豁免条例》的免税收入。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应针对以下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