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获得税收优惠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常见方式。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复杂性和适用要求的高,不同的优惠政策带来的预期税收利益和计划成本以及对税后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不同的。1.在采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时,您必须进行比较分析,并在综合平衡后做出选择。税收优惠政策规划的重点是根据自身条件和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 800 * 0.17-60 = 7600万
城市维护建设税= 76 * 5%= 38,000元({}}教育附加费= 76 * 3%= 22,800元
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1利用中国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特点,向国家申请免税政策,中国一直对农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建立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将公司的产品发送给销售部门,然后销售部门会将商品出售给分销商。这样,还可以减少税收。
税收筹划:这次变得更聪明
对于您中那些相信重新开始思考税收筹划思考还为时过早的人!截至本财政年度结束还有6个月多的时间,我们认为现在是时候开始年度税收筹划活动。在三月份匆匆忙忙地投资于手头可用的任何投资途径是否合格?
用于税收筹划的投资(符合第80C条规定可从总收入中扣除的投资)与常规投资没有区别。需要投入相同程度的努力和计划吗?在税收筹划中。同样,至关重要的是要根据投资者的风险状况进行节税投资;另外,节税投资组合应该是多元化的。
在目前的投资方案中,投资者在进行税收筹划活动时有多种选择。从与市场相关的工具(如节税资金)到小额储蓄计划(如国民储蓄证书(NSC)),应有尽有以及5年期银行定期存款(FDs)等公共储备基金(PPF)争夺投资者的注意力。适当比例的上述明智组合是投资者必须瞄准的目标。
我们提出了进行税收筹划活动的四步策略,
1.审查您现有的投资
税收筹划活动可以从对现有节税投资的审查开始。例如,应将在较长时间范围内运行的PPF帐户和保险单/ ULIP(单元链接的保险计划)放置在扫描仪下方投资者应寻求投资顾问的服务,并审查此类投资途径的效用。如果有任何途径已经停止为投资组合增加价值或不匹配,那么就应该这样做。
例如,在中等风险的投资者抯投资组合中,唯一的保险工具可能是ULIP(具有名义保额),其整个主体都投资于股票。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承担以下风险:保险不足,也被投资于与他的风险状况不符的渠道。这样的投资者可以是投资组合审查的候选人。
2.履行固定承诺
下一步可以是计算固定承诺。例如,对于受薪个人,法定扣除额(例如对雇员公积金(EPF)的缴款)也有资格获得第80C条的福利,承诺。同样,正在进行的保险单的保费支付或对现有PPF帐户的缴款也属于同一类别。
目的是确定第80C条扣除额中的哪一部分(100,000卢比),投资者可以自由投资。考虑一个被评估人,为了进行税收筹划,该人必须投资100,000卢比;他有一个ment赋除了年度保费为35,000卢比,在这种情况下,用于税收筹划的可投资盈余仅为65,000卢比(100,000卢比减去35,000卢比)。
3.获得正确的分配
下一步是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以进行税收筹划。在此阶段,投资顾问应积极参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将在确定每个投资的分配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大街。从广义上讲,像NSC和FDs这样的有保证的回报途径将主导中等风险的投资者investor税收筹划组合。相反地,对于冒险的投资者而言,节税资金和ULIPs应该是主要饮食。
4.执行投资计划
执行投资计划将是最后一步。如果计划中包含节税资金,那么启动一个在接下来的6个月内运行的系统投资计划(SIP)可能是一个好主意。通过投资在更长的时间范围内,投资者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误入市场的风险。相反,对PPF等有保证收益计划的投资也应在到期日之前提前进行。除了确保必要的书面工作按时完成之外,它还可以与在到期日之前进行的存款相比,PPF投资还可以帮助PPF投资获得更高的回报。
声称,为进行税收筹划而进行的投资可能会对整体财务产生巨大影响,这是一种轻描淡写的说法。一个例子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每年投资100,000卢比,超过15-在此期间,年收益率为10%(考虑到有保证的收益计划提供的年收益率为8%,对于复合投资组合的这一假设是现实的),到期时的收益约为3,177,200卢比。很少有人会对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是值得的。
我们为投资者提供的建议从现在开始进行税收筹划计划,您将可以利用3月份来进行建设性的工作,而不必担心投资。
B公司:收入增加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等于进项税额。抵销后,该业务的应付增值税为零,但B公司采用代理销售方式收取佣金,即营业税。代理业务范围应缴纳营业税10万元(200万元×5%)。
公司A和公司B合并,收入增加了1000万元,应交税金为180万元。双方都从这项业务中受益。
寄售通常有两种方式:
(1)收取手续费,即委托方根据代表委托方出售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佣金,这是委托的一种劳动收入。派对。在这种情况下,公司A和公司B使用了这种寄售方法。
(2)视为买断,即客户与受托人签署协议,客户以约定的价格收取托运货物的销售价格。实际售价可以由协议双方明确指定,也可以由受托人确定。售价与约定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受托人。此销售仍为寄售。委托方仅将产品交付给受托人进行寄售,而没有以约定的价格出售给受托人。
现在假设在这种情况下,公司A和公司B使用了第二种类型的代理销售。签署的协议是:对于乙公司出售的每种产品,甲公司以约定的价格800元收取货款,乙公司正在市场上。公司仍然需要以1000元的价格出售A公司的产品。实际售价与约定价格之间的差额,即200元/件,属于乙公司。
假设到今年年底,公司B总共售出了10,000种这种产品。
对于这项业务,双方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不考虑所得税):
A公司:收入增加了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增加了136万元(800万元x 17%)。
B公司:收入增加了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为170万元(1000万元x 17%),进项税为136万元(800万元x 17%)。抵消之后该业务的增值税额为人民币340,000元。
A公司和B公司合并后,收入增加了1000万元,应交税金为170万元。
与采用第二种寄售方法相比:
A公司:收入不变,应交税费减少340,000元(170万元至136万元)B公司:收入不变,应交税费增加24万元(34万元至100,000元)
A公司和B公司合并后,收入保持不变,应纳税额减少了100,000元(从180万元减少到170万元)。
至此,很明显,从双方的共同利益出发,应选择第二种方法,即视为买断的委托方法。在最终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此方法与第一种方法进行比较。双方支付的增值税总额是相同的,但是在收取手续费方面,受托人需要缴纳营业税。
但是,在实际使用中,第二种寄售方法将受到一些限制:
(1)这种方法的优越性只能在双方都是普通纳税人的前提下得到体现。如果一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扣除受托人的进项税额,因此这种方法不合适。
(2)节省税款在两方之间的分配方式可能会影响此方法的选择。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与收取费用的方法相比,在所谓的买断法下,虽然双方共节省了税金10万元,但甲公司节省了34万元,乙公司不得不缴纳了税款。还有240,000。元。因此,甲公司如何分配节省的34万元可能会影响乙公司选择该方法的热情。甲公司可以先考虑弥补乙公司支付的总款额24万元,其余10万元也应用于为乙公司赚钱,以鼓励受托人选择适合的委托方式。双方。
在澄清了这一点之后,另一个问题是应如何在两方之间分配税收节省。在实践中,如何签署协议,这要求双方最大化其共同利益。在多级代理的情况下,协商会使此问题更加复杂。
通过这种情况,我希望可以帮助所有人认识到两种不同类型的代理销售对税收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代理销售方式可以减少税收成本。
24.使用增值税延期付款的纳税计划
税期的递延也称为递延税制,它允许企业在指定期限内分期或延迟支付税款。有许多方法可以延税。企业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可以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尽量延误纳税,从而获得节税优惠。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仅为一个月,并且必须在下个月的第十天之内支付该税。因此,计税期的计划空间很小。只有通过计划何时发生递延税款义务,才能实现递延税款的目的。要延迟税收义务的发生,关键是采用结算方法。纳税人采用两种一般方法:
(I)信贷销售和分期付款的计划
信贷销售和分期付款的结算方法使用合同中规定的日期作为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因此,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当应收款暂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时,可以选择赊销或分期付款方式。
[示例]电缆厂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月内,电缆业务发生5笔销售,应收账款总额为1800万元(含税)。其中,总笔数1000万元的笔3支,还清两笔。一次性支付300万元,每两年一次;另一人一年后支付了250万元,一年半后支付了150万元,余额为100万元。两年后定居。
如果所有企业都采用直接付款方式,则应全部计算当月的销售额,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61.54万元[1800÷(1 + 17%)×17%];如果企业不记账,就违反了税法,少报了销项税额116.20万元[800÷(1 + 17)×17%],即逃税;未收800万元应收款项在付款结算中使用信贷销售和分期付款结算可以延迟纳税,并获得免费使用税收资金的效果。具体的销项税和天数是(假设是在月底计算):
300 + 100÷(1 + 17%)×17%= 58.12(万元),天数为730天
150÷(1 + 17%)×17%= 21.79(万元),天数为548天
250÷(1 + 17%)×17%= 36.32(万元),天数为365天
毫无疑问,使用信贷销售和分期付款可以节省企业大量的营运资金和银行利息支出。
(II)寄售销售计划
委托销售货物是指委托方向委托人交付货物。委托人按照合同要求销售商品后,向委托人出具销售清单,委托人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根据此定义,如果公司的产品销售目标是商业企业并具有一定的信用期,则可以使用寄售销售结算方法来处理销售业务,并根据实际收到的付款计算销项税,从而延迟纳税。。
[示例] 1999年5月,一家造纸厂向外国一家供纸站出售了117万元的白皮书。货款在销售后结算。10月份的汇款是30万元。公司应该如何计划?
此业务,因为购买公司是一家商业企业,并且商品付款通过售后付款进行结算。因此,可以选择货物的寄售形式,并根据货物交收的方法进行税收处理。
如果作为委托托运处理,则可能不会在5月计算销项税。 10月份,要求代理商提供销售清单,并计算销项税额:30÷(1 + 17%)×17%= 4.36(10,000元)
对于未从销售清单中收到的商品付款,可以中止销项税的计算和申报。
如果未将其视为委托托运,则应计销项税为:117÷(1 + 17%)×17%= 17(万元)。如果您不申报税收以进行会计处理,则会违反税收法规。因此,为这种销售选择寄售和结算方法符合企业的最大利益。
25.利用增值税纳税人的特征进行税收筹划
通过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对待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人们普遍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要比普通纳税人大。但这并非完全如此。众所周知,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通过减少税收支出来减少现金流出。为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从小规模纳税人过渡到一般纳税人而不增加经营规模会不可避免地增加会计成本。例如,添加会计帐簿,培养或雇用有能力的会计师。如果小型纳税人因减轻税负而获得的利益不足以抵消这些费用,那么他们宁愿保持其作为小型纳税人的地位。除受公司会计费用影响外,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并不总是高于普通纳税人。
[示例]商业批发企业每年应交纳增值税销售额300万元,其会计制度较为健全。它符合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要求,并适用17%的增值税率。从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很小,仅占销项税额的10%。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为45.9万元(300×17%-300×17%×10%)。如果将企业分为两个批发企业,每个批发企业作为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则两个单位一分为二后的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60万元和14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要求。征收4%的税率。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增值税分别为64000元(160×4%)和56000元(140×4%)。显然,作为一个小规模的纳税人,一个较小的会计部门可以比普通纳税人减少33.9万元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