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交税的情况下如何退税?。。。
根据天津的政策,以现金发放的通讯补贴已包括在工资总额中,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发票所报销的通讯费直接计入有关费用,则不是个人不支付工资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还指出,企业发放给职工的通讯补贴,在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支出后,应当根据“薪金和工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如果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则将全部通讯补贴的20%用作个人收入,以代扣个人所得税。
北京明确规定,实际申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补贴形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省市不清楚。该文档较早,但仍然有效。
参考资料:北京市/税务/服务业/局关于公司员工个人电话费用个人所得税退还的规定[2002] 116号/北京/才兴[2000] 394号文件规定,应实施通信系统的改革,以支付个人手机(包括无线寻呼机)的通信费,并对个人所得税采取不同的征收方式:
1.如果单位支付了用于个人通信工具的通信费用(用于公共需求),并采用了全部实际报销或有限的实际报销,则不得对月薪和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次,如果单位以补贴的形式支付个人通讯工具的通讯费,则应将其纳入当月的工资中,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