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全面协调的财务管理活动,因此房地产项目的税收筹划是最重要的。
1选择正确的建房方式
大多数房地产公司倾向于建立和出售自己的房地产。这种规划小空间的方式,如果使用建筑,施工等,规划更大的空间。
(1)房地产代理人建设行为。这种方法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并用客户取代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他们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收入,但从未有过房地产所有权的转让。他们的收入属于劳动报酬,这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而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使用这种方法来减轻税负,但只有在最终用户可以在开发之初确定时,才会实施有针对性的开发,以避免开发后的销售和土地增值税的支付。
(2)合作住房建设。根据“营业税问题答复通知书(1)”,“合作建筑”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项目建成后,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完成土地转让后,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此外,利用土地分享合作建房或投资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投资。参与接受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和分担投资风险,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双赢。
2多个房地产的发展
当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多个房地产时,可以单独或合并计算,两种方法支付的税款也不同。这为企业选择会计方法的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一般而言,并购会计的税收优惠较大,但也存在会计更有利的情况。如何计算:企业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比较。示例1长春一家房地产公司同时开发了两个位于市区的房地产。第一个房地产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根据税法扣除费用为400万元,第二个房地产销售价格为1500万元。根据税法扣除的费用为1000万元。如果公司选择单独计算,第一个房地产的增值税率为600÷400 = 150%,土地增值税应支付600 x 50%-400×15%= 240(万)人民币),营业税及其额外1000×5.5%= 55万元;第二个房地产升值率为500÷1000 = 50%,土地增值税应支付500×30%= 150(万元);营业税及其附加1500×5.5%= 83.55(万元)。房地产公司的利润是(不包括其他税费)1000 + 1500-400-1000-240-55-150-83.55 = 571.45万。如果合并会计,两个房地产的销售价格为2500万元,根据税法,可扣除费用为1400万元,增值额为1100万元,增值税率为1100 ÷1400 = 78.5%。土地增值税应当支付1100×40%-1400×5%= 370万元,营业税及其额外2500×5.5%= 137.5万元。无论其他税费如何,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2500-1100-370-137.5 = 8.925亿。税收筹划减少了892.5-571.45 = 321.05百万的税负。
无论行业如何,税收筹划都需要丰富的金融知识和经验。
房地产开发企业最大的税收筹划空间是土地增值税。如果你计划好,你可以节省很多税款。由于涉及的问题太多,我只说一个简单的案例:房地产企业开发普通住房,在规定的增值税内扣除范围内小于20%。当房屋的销售价格高于增值的20%时,价格可以降低,但可以获得更大的利润。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了一个共同的住宅建筑。土地和房地产开发总成本为每平方米2000元。根据市场情况,原来的销售价格是每平方米3400元。然而,企业会计师已经计算并提出将销售价格降至3,340元人民币,而这个计划单独为企业带来了每平方米的利润。计算方法如下:每平方米免赔额= 2000 +(2000X30%)(含扣除20,间接费用减免10)= 2600如果以3400元出售,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 3400X5。 5%= 187元增值额= 3400-2600-187 = 613元,超过2787的20%,应按增值部分的30%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613X30%= 183.9,如3340元。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的20%,土地增值税免征。每平方米的利润可以增加183.9-60 + 127.23.3(减少营业税和降价引起的额外费用)= 12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