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取消了福利费用的会计项目,或者福利费用已计入员工薪酬中。因此楼上的答案是不正确的。
至于上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确实如此。我属于税务机关。去年我检查电站时,遇到了您所说的情况。雇员的月薪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因此全部宣布为零。但是考虑到各种利益,应在某些月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在中秋节期间分发的月饼实际上应按价格计入每个员工当月的个人收入中。数额不大时,有必要缴纳税金和滞纳金,并处以税额1-5倍的罚款。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应该为每个收到饺子的人做一个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非金钱利益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金钱利益是指企业向拥有非金钱资产的雇员支付的报酬,主要包括作为利益而发给雇员的自产产品,企业对雇员的自由使用资产以及免费提供员工医疗服务等为了反映非货币性福利的支付和分配,应在“应付雇员”帐户下建立一个“非货币性福利”明细帐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9号令)规定:1.第10条为修改为:“个人收入形式,包括现金,实物,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如果是实物收入,应根据所得凭证上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证书或凭证上标明的价格的实物很低参照市场价格核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收入是有价证券,则根据面值和市场价格验证应税收入。如果收入是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请参考市场价格核实应税收入。作为实物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性福利也应纳入员工收入中,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