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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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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形资产的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版权,商誉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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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自然人转让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股份)所得的收入(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如果计税基础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则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使用本公告中列出的方法进行验证。
其次,税基很低,判断方法没有正当理由
(1)如果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并且没有正当理由,则可以认为纳税计算的依据很低:
1.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获得股权和相关税款的价格;
2.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应的净资产份额;
3.在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企业的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
4.在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宣布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类行业企业的股权转让价格;
5.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况。
(2)本文第一段提到的理由涉及以下情况:
1.被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包括三年)遭受亏损;
2.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导致的低价股权转让;
3.将股权转让给对转让人负有直接抚养或抚养义务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兄弟姐妹以及受抚养人或受抚养人;
4.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合理情况。
3.如果声明的征税基础明显较低且没有正当理由,则可以采用以下验证方法:
(1)指每股净资产或与纳税人所享有的权益比例相对应的净资产份额,以确定来自股权转让的收入。
对于拥有总资产(例如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总资产超过50%的公司,必须对净资产进行评估和验证由中介机构提供。
(2)参考相同或相似条件下同一企业的同一股东或同一企业的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格,以核实股权转让收益。
(3)参考相同或相似条件下相似行业企业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股权转让收益。
(4)如果纳税人不同意主管税务机关采用的上述核查方法,则应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属实后,可以采用其他合理的核实方法。
第四,如果纳税人再次转让已转让的股权,则股权转让的成本为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和买方承担的相关税费。
各级税务机关应通过建立电子分类帐,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收情况,切实加强对股权转让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动态税源管理。股权交易链中每个环节的收入和成本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