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个不是跨国公司可以选择的国际避税天堂(答案:D)
A.对所有收入都征收低税率的避税天堂
B.具有完善税收协定的准税收天堂
C.无税无政府状态
D.对特定公司征收所得税的税率较低的国家
“避税天堂”每年造成的税收损失超过人民币300亿元。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一组数据。
为了打击海外避税,国家税务总局今年采取了许多措施。
2月1日,“一般反避税管理措施(试行)”正式实施。
2月6日,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进行财产转让的间接税财产转让问题的公告”。
3月18日,发布了《关于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的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对于这套政策“组合拳”,国家税务总局将其解释为:这将使中国税务机关能够主动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同时也允许那些希望进入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的“避税天堂”企业知道天堂已经过去。
1.明确“转让定价”,“避税”和“反避税”三个概念。
转让定价通常是指跨国关联公司。为了集团的整体利益或业务目标和策略,通常不是基于独立竞争的市场原则来确定交易的价格或费用标准,而是人为地提高或降低相关商品,技术或劳务的价格或支出标准,以实现整体业务目标和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没有明确的避税概念,通常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的一个或多个缺陷通过公开和正式的非法方式减轻或逃避其税收义务的行为。
反避税通常是指当局和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税收流失的措施和方法。反避税的主要措施如下:一是制定具体的纳税义务措施。例如,税法规定与纳税人有关的第三方必须提供税收信息,或者某些纳税人交易的价格必须由政府部门批准和同意。第二,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法。例如取消税收延期,通过转让价格限制关联公司之间的避税措施,以及控制子公司的海外营业利润长期留在避税天堂。第三,加强税收征管。例如,建立专业的反避税机构,加强对纳税人银行账户的审查等。第四,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2.转让定价是跨国关联公司避税的一种方法,也是国家税务机关根据独立交易原则制定转让定价的特殊税收调整的一种反避税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特殊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等有关规定,转让定价主要有四种类型:购买,出售,转让和使用有形资产;无形资产资金转移和使用;资金筹措;提供劳工服务。跨国集团内的关联公司通过上述四种形式制定各种转让定价方案,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跨国集团的整体利益。国家税务机关可以根据转让定价方法采取反避税措施。目前在中国大陆,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特殊税收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反避税措施包括确定转让定价的相关关系,关联交易的类型和方法,同期材料的管理,转让定价的方法,转让定价的调查和调整,国际磋商以及法律责任均指定了转让的使用定价计划者有很多限制。
3.只要跨国公司最大化整体利益,转让定价将始终存在,并且避税和反避税将始终存在。
最近,针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的15项行动计划已经全面发布,这将完全重写过去100年的国际税收管理体系。
高度强调实质性的商业活动,并要求在税收方面提高透明度和确定性,这将对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空壳公司的避税天堂造成巨大冲击。根据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统计,每年由于跨境逃税而损失的企业所得税中有4%至10%,每年的损失约为1000亿至2400亿美元。
在全球资源,人员,技术,税收等背景下,各国如何根据BEPS框架调整和修改相关国内法律以及如何吸引更多投资者也是一项重要建议。
中国是积极参与BEPS行动计划的国家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介绍,中国向经合组织提交了立场声明,共提出了1000多项建议,其中许多建议被采纳并反映在最终结果中。
除了过去两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一般性反避税管理措施和其他规定外,它还于今年9月开始征求有关《特殊税收调整实施办法》的意见,它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BEPS的最新研究成果。据报道,预计该方法将在年底之前采用。
赎回税收损失在
金融危机之后,主权国家反对跨国公司(例如Microsoft,Google,Apple和Starbucks)逃税的诉讼数量有所增加。
2012年6月,G20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同意通过国际合作应对BEPS问题,并委托OECD进行研究。2013年6月,经合组织发布了“ BEPS行动计划”,并在当年9月的G20圣彼得堡峰会上得到了各国领导人的认可。
10月5日,经合组织宣布了15个旨在遏制跨国公司逃避全球税收义务的项目的结果,这些项目将提交给11月G20安塔利亚峰会,以供各国领导人讨论。
10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了BEPS成就简介会,并发布了BEPS行动计划的中文版本。国际部副主任王小跃说,这些结果和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标志着一个世纪以来国际税收制度的第一次根本性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功。国际税收规则的重构和多边税收合作的发展有利于避免跨国公司的双重征税,双重不征税,以及避免各国采取单方面行动对国际经济复苏造成的损害。
中汇市税务局合伙人巴海英对《 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说,各国的国际税收管理处于分散状态,跨国公司大多将税收转移到税收减少,账户和利润上在各个国家建立信息不透明,主权国家也不知道已经侵蚀了多少税基。BEPS重构了全球税收管理秩序,各国需要在BEPS的框架内强制进行国内改革。
BEPS对公司税收筹划管理也有很大影响。安永税务合伙人唐荣基告诉《 21世纪经济报道》,公司有很多转移利润的方法。如果跨国公司在全球开展业务并通过全球价值供应链完成,那么产品或服务将不可避免地从A国出售到B国,然后再从B国出售到C国,最终将通过一系列消费关联公司转让对公众而言,这是通过转移定价控制国际税收的典型方式。
他指出,由于每个国家的税收都不相同,因此他们通常选择在税率较低的国家增加利润,而在税率较高的国家减少利润,以便减少全球税收。在实施BEPS之后,不能混淆诸如转让定价之类的方法,因为每个国家的利润都需要与实际的业务活动联系起来。
巴海英说,BEPS仍允许合理的税收筹划,但开曼群岛和BVI等避税天堂大多是空壳公司。该地区没有实质性的业务活动。这是恶意的税收筹划。这些地方的空间将大大压缩。
国内法律需要调整
BEPS项目由34个OECD成员国,8个非OECD G20成员国和19个其他发展中国家(共61个国家)共同参加。未来几年,如何在全球范围内促进BEPS成就的实施是主要任务。根据经合组织第90届金融委员会会议的结果,所有各方都同意在后BEPS时代尽快建立包容性工作结构,以吸引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参与并提供能力建设援助。
作为2016年G20峰会的主席,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最近介绍了2016 G20峰会的关键主题,包括深化国际税收合作,巩固现有税收合作成果以及确保BEPS行动获得计划有效实施将提高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税收合作的能力。
安永国际税务合伙人蔡伟年表示,BEPS尚未为任何国家/地区设定时间表。许多国家如此积极地参与其中的原因是,他们希望尽快实施那些国内政策。在这种趋势下,中国也对特殊的税收调整方法进行了修订,如果不遵循,将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