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些参考文件,以进行合理的避税分析,以供参考。
[1]李玉梅。企业合理避税与逃税的区别[J]。财务与会计研究,2008,(03)。
[2]张国臣。规划企业合理避税[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S1)。
[3]智希平。企业合理避税问题分析[J]。科学技术咨询指南,2007,(16)。
[4]王小燕。浅谈企业如何合理规避税收[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03)
[5]王小燕。浅谈企业如何合理规避税收[J]。科学技术咨询指南,2007,(19)。
[6]李正彦。我对合理避税方法的看法[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11)。
[7]杨武俊。税收筹划与增值税合理避税[J]。太原科技,2007,(09)。
[8]吴晓薇。合理的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避税计划方案[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03)。
[9]邓娜,吴俊民。论企业税收筹划与合法避税之间的界限[J]。价值工程,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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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方法的案例分析
美国Ishiya跨国公司在避税天堂百慕大建立了伊拉克子公司。Isia Company向英国出售了一批商品,销售收入为2000万美元,销售成本为800万美元,美国所得税率为30%。Isia Corporation将此次交易的收入转移到百慕大的帐户中。由于百慕大没有所得税,因此该收入无需缴税。
根据正常交易的原则,该公司在美国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为:
(2000万至800万)×30%= 360(万元)
Isya Company并未通过“虚拟避税天堂业务”在公司的美国账簿上显示此交易。尽管位于百慕大的Imei子公司有收入,但无需纳税。如果Imei子公司使用该账面收益进行投资,则该收益也可以免征资本所得税;如果Imei子公司将此收入捐赠给其他公司和企业,则可能不会支付赠与税。这就是避税天堂的好处。
[案例284]
美国Mantefu公司在中国和日本设有两个分支机构:金刚公司和清逸公司。美国,中国和日本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5%,30%和30%。美国允许使用特定国家/地区的抵免法进行税收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与美国税率同时征税的收入额。假设曼特夫公司今年在美国实现应税收入2400万元;金刚公司在中国的应税收入为500万元人民币;日本青衣公司亏损100万元。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曼特夫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对青衣公司的材料销售价格,使青衣公司在日本的应税收入从0变为100万元。
让我们分析公司的整体税收负担。
1。正常交易条件下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已在中国缴纳了所得税:500万×30%
=人民币150万元
在美国的信用额度:500万×35%= 175万
的实际税收抵免额为人民币150万元。
(2)青衣支行已缴纳所得税,并且美国的信用额度为0。
(3)Mantefu公司的总信用额:150万元+ 0 = 150万元。
(4)Mantefu Corporation的已付美国所得税金额:
(2400万+ 500万)×35%150万= 865万
2。交易异常时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在中国已缴税:300万×30%= 90万元
金刚分行在美国的信用额度:300万×35%= 105万元,
90万元<105万元,信贷额度为90万元。
(2)青衣支行在日本已缴税:100万×30%= 30万元
青衣在美国的信用额度:100万×35%= 350,000元,
300,000 <350,000元,信用额度为300,000元。
(3)Mantefu Corporation在美国的总信用额:900,000 + 300,000
= 120万元
(4)由于曼特夫公司下调对青衣公司的原材料销售价格,曼特夫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至2200万元(即2400万元至200万元)。Mantefu Corporation缴纳美国所得税
=(2400万+ 300万+ 100万)×30%-120万
= 860万元
1.国际避税的基本内涵
很难给出国际避税的准确定义。根据各个家庭的长处,国际避税可以定义为: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范围内通过法律手段通过个人(个人或法人)或团体或基金(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币)或资产)跨税收边界流动或非流动,以减少或消除税收负担。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国际避税不同于国际逃税。尽管两者对东道国的财政收入都有减少的作用,但国际避税在本质上是合法的,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而国际逃税则通过非法手段来实现上述目的。
2.避免国际避税的原因
任何事物都有其内部起源和存在,国际避税也不例外。从内部角度来看,国际避税的内在动机是纳税人的强烈愿望,即尝试一切可能的手段来尽可能减少税收负担。从外部因素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如下:
1.各国税收制度中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不统一。在各个国家的税收体系中,关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的规定是最基本的规定,限制了其他规定。从各国现行法规来看,主要分为三类:
(1)如果某人是一个国家的居民,则必须在其居住国缴税;
(3)如果某人是一个国家的国民(公民),那么他必须在该国家纳税。
2.征税的范围和方法不同。各国对需要征税的商品,不需要征税的商品以及对不同收入征税的方式有不同的税种。例如,某些国家不对收入,财富或财富转移征税;一些国家不对资本收益征税。
3.申请税率有所不同。例如,对于所得税,一些国家实施比例税率,而另一些国家实施过高的累进税率。实行比例税率的国家也有不同的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国家的税率和等级不同。
4.税基存在差异。例如,关于所得税,各国都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征收,但各国之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不同。给予税收优惠将缩小税基,而取消各种税收优惠将扩大税基。在固定税率的情况下。税基的大小决定了税负的水平。
5.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有所不同。为了消除和减轻双重征税,所有国家都采取了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通常有三种主要方法,即信贷法,免税法和扣除法。这三种方法在消除双重征税方面是不同的。其中,免税方式最有利于纳税人,其次是信用方式,扣除方式最不利于纳税人。对于纳税人,他们当然希望最大程度地避免双重征税。
6.实际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水平有所不同。由于各种原因,各国的收集和管理水平之间存在一定距离。因此,尽管一些国家对税收责任有较严格的规定,但由于无法跟上征收和管理的水平,因此并未严格执行税法,名义税收负担沉重,但实际税收负担较轻。
除了上述原因外,还有一些非税法对国际避税的过程有重要影响,例如移民,外汇管理系统,公司法以及是否有银行保密习惯或其他保密责任。除上述直接原因外,通货膨胀也是重要的刺激因素。
3.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是:
1.人的运动。人口流动是指通过人口流动进行国际避税。对于个人,税法规定,通过避开居住地或搬迁居住地,将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税收流放以减轻税收负担。对于公司纳税人来说,由于各国公司纳税人的判断标准差异很大,有些国家以注册地为准,有些国家以总公司为准,有些国家以实际管理机构为准。标准。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避税需求进行选择,并在税负较低的国家成为纳税人。
2.人流不足。非流动人士也是避税的常见方式。非流动人口主要是为了通过信托或其他信托协议避免税收。最后,人的不流动的特征是所有者不离开自己的国家或移民,而是留在自己的国家。同时,它指示他人通常以信托形式为他人在另一个国家/地区创建一种媒介,以便转移部分收入或财产,从而使收入或财产的法律形式与它的原始所有者。
3.资金,商品或服务的流量。在国际避税中,资本,商品或服务的流动不亚于人流。因为人流往往更加引人注目,而资金,商品或服务的流向则更加隐蔽,各国税务机关很难控制。
4.资金,商品或劳务的不流动。这主要是为了利用各国税法中有关延税的规定,通过低税国家或免税国家(指无所得税)中的实体(通常是法人)积累收入和财产。例如子公司)。尽管从最终结果的角度来看,资金,商品或服务的非流动性无法避免纳税,但临时纳税人无需纳税。
5.移动和非移动的结合。国际避税可以通过移动或非移动进行。人员和资金的流动与非流动结合在一起。
第四,国际反避税方法
为了防止纳税人使用各种避税方法并维护本国的合法权益,各国采取了各种措施。综上所述,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颁布和修订《国内税法》等有关规定,改变某些问题不能依靠的局面,进一步完善税法制度,加强跨国纳税人的税收监管与管理:第二,与其他国家签订相关税收协定,获得其他政府和税务机关的合作与协助,以弥补国内立法的缺陷和不足。
1.国际税收合作。各国的经济关系越来越紧密,跨国公司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加上各国税收制度和税收负担的差异,纳税人利用了税法上的漏洞,并采用了转让定价等方法来逃避和避税。当局很难直接控制和防止在其领土外发生的各种避税和逃税问题。另外,由于存在避税天堂,各国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合作。通过交换税收信息,它们可以占用尽可能多的空间。采取联合行动,防止偷税漏税。
(4)通过避免设立常设机构来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常设机构是指企业开展全部或部分业务的固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公室,工厂,经营场所等。目前,它已成为许多缔约国确定是否对非居民业务利润征税的标准。对于跨国公司而言,避免设立常设机构还可能避免在非居民国中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尤其是当非居民国的税率高于居住国的税率时。因此,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在非居民国家/地区进行商品存储,库存管理,商品购买,广告,信息提供或其他辅助业务活动来免税,而无需建立常设机构。例如,韩国的许多海外建筑公司都在中东和拉丁美洲国家签约项目。这些国家/地区规定,非居民公司可在六个月内获得免税。因此,这些韩国公司通常设法在六个月内完成其承包的项目,以避免产生所得税。。另一个例子是,日本在1980年代初期建立了许多海上移动工厂车间。这些工厂车间都安装在船上,可用于移动作业。这些移动工厂先后在亚洲,非洲和南美开展了移动业务。1981年,一家日本公司前往中国购买花生。该公司派遣了一个海上工场在我们的港口停留27天,将花生加工成花生果肉,压碎了花生皮,制成了木板,然后将其出售给了我们的国家。结果,日本从日本获得的花生销售收入的64%返还给日本,而日本公司获得的花生皮板的所得税未缴。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中国和其他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非居民公司的保留时间。日本公司使用此规则合法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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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已日益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方式。电子商务的许多特征为国际税收筹划提供了便利。中国的跨国商业企业还应充分利用电子商务的特点,依法避税。弦5
(5)通过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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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方法的多样性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保证。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一方面在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中发挥作用,另一方面,还为企业提供了不同的满足方式,针对这些框架和各种规则的企业选择“自由“机动性”创造机会。中国的跨国商业企业应该熟悉东道国的各种会计制度,并使用各种会计处理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或延迟纳税。例如,适当地将收支结算日期提前几天或几天,可以达到延税的目的;在免征资本收益或低于所得税率的国家中,海外企业应及时调整财务决策和会计试图将流动性收入转换为资本收入的政策将取得可观的结果。平均成本分配是最大程度抵消利润并减少税收的最佳方法。企业可以将长期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尽可能平均地分配给每个期间,以使利润平均,并且在特定阶段无需纳税现象过高的现象;在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进行存货评估可以有效减轻税收负担;固定资产折旧时,加速折旧方法可以使固定资产投资尽早收回,从而减少同期的利润延迟了缴纳所得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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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税收筹划中的注意点字符串5面对不断变化的世界经济环境和错综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跨国纳税人制定了国际税收计划,其根本目的是在全球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