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当年终奖金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金的扣税方法为:年终奖金*税率-快速扣除,
首先,首先回答简单的问题。有两种常见的计算年终奖的方法:一种是基于月薪的计算;另一种是基于月薪的计算。另一种是基于“一年一次”奖金的计算方法(有关税收规定,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当年调整个人的规定》。)一次性奖金等的所得税方法未在此处复制和粘贴)。由于您后来补充了该问题,因此我现在计算中国大陆公民的情况“正常工资3000,社会保险300,年终奖84000”(无海外收入)。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定每个月的应税工资,
3000-300 = 2700(元);
第二步,每月应交税款,
(2700-2000)×10%-25 = 45(元);
注意:此处未发布工资的相应个人所得税税率。尚不清楚可以在线访问百度。
第三步,年薪总税,
45×12 = 540(元);
第四步,因为它涉及不同的计算年终奖金税的计算方式,因此这里分为两种情况。
情况1,使用月薪的计算来计算年终奖金,并将年终奖金视为工资。计算如下:
{[(84000 + 2700)-2000]×40%—10375} —45
= 23460(元);
应全年缴税23460 + 540 = 24000(元)。
第2种情况,使用年度奖金计算方法,详细信息如下:
1,支付奖金的当月月薪,应税工资为2700元> = 2000元,因此,实际的年终奖为纳税年终奖;
2,年终奖的税率是84,000÷12 = 7000,税率应为20%,快速扣除为375元;
3计算年终奖,
84000×20%-375 = 16425(元);
4,全年应交税款,
16425 + 540 = 16965(元)。不管怎么说,
越来越好,我相信您也知道哪种方法可以节省税款。
其次,这是最经济的方式,应重新分配此问题以支付工资和年终奖金。这种分配似乎非常复杂。实际上,有一个缺陷。只要简单地处理税率的收入范围,就可以得到结果。年终奖为120,000。小于该数字的间隔点是500×12、2000×12、5000×12。只要对这些数字进行衡量,您就可以获得最佳(即最省税)的平衡点。以下是测试过程。
方案1,当奖金为500×12 = 6000元时,月薪为9,500元,应税薪金为9,200元,年薪为
[(9200-2000) )×20%-375]×12
= 12780(元);
年终奖励税,
6000×5%= 300(元);
应纳税,
总计12780 + 300 = 13080(元)。
在情况2中,当奖金为2000×12 = 24000元时,月工资为8000元,应税工资为7700元,应交年薪税,{{} }(7700-2000)×20%-375]×12
= 9180(元);
24000×10%-25 = 2375(元);
应缴纳的总税额为
9180 + 2375 = 11555(元)。
在第三种情况下,当奖金为5000×12 = 60000元时,月薪为5,000元,应税薪资为4,700元,全年应缴纳的工资税为:
(4700-2000)×15%-125]×12
= 3360(元);
60000×15%-125 = 8875(元);
应缴纳的全部税款为
8875 + 3360 = 12235(元)。
不难看出,在年薪12万元的前提下,年终奖是2.4万元,这是最省税的。
第三,希望这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国税发〔2005〕9号通知规定,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的雇员,应当一次性发放奖金,并由实施年度的单位向个人支付年薪和绩效工资。薪金制度和绩效工资,以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收款方法如下:
首先,将员工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或年薪除以12个月,根据商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确定税率和快速扣除额,然后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1.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较高比(或等于)税法的扣除额,适用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工当月的每月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免税额
2.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的税项扣除,适用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获得当月的一次性一年期奖金)员工薪金与×适用税率,税率的扣除
例如:某人每月领取144奖金00元,月薪为1500元。扣除的费用1600元与工资之间的差额为100元(1600-1500)。奖金减去此差额后的余额为14300,即14300除以12等于1191.67,适用税率为10%。快速扣除额为25,应纳税额= [14400-(800-700)]×10%-25,应纳税额为1405元。
如果纳税人的月薪为1,700元,则一次性奖金数额除以12,余额为1200,适用税率为10%,快速扣除额为25,应纳税额= 14400 ×10%-25,年应纳税额为1415元;每月应纳税额=(1700-1600)×5%-0 = 5元;最后,纳税人的总应纳税额= 1415 + 5 = 1420元。
3,经营者的基本收入为每月3,000元,年终确定的收益为11.4万元,即经营者的年薪为15万元。
根据国税发[2005] 9号的规定,企业经营者的年薪为114,000元,114,000÷12 = 9500元,适用税率为20%,速扣除额为375。所得税=(9500×20%-375)×12 = 18,300元。
加上获得月收入3,000元的业务运营商的基本收入,应交个人所得税= 12×{((3000-1600)×10%-25} = 1,380元。企业运营商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8300 + 1380 = 19680元。
根据国税发[1996] 107号的规定,企业经营者年薪为15万元,(150000÷12-1600)= 10900元,适用税率为20%,扣除额为375。所得税= {(150000÷12-1600)×20%-375}×12 = 21660元。
通过以上比较计算可以看出,根据国税发[2005] 9号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额减少了,普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减轻了。 。
得出结论
1. 1.如果将奖金作为月度奖励按月分配,则降低年终奖金的适用税率,同时保持最高税率适用于月收入的费率。没有变化,就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2.在年底使用合理的分配方式将一年期奖金的适用税率降至最低。特别地,当获得的商的数量大于较低的一个税率的阈值时,该阈值被减小到该阈值,并且税率的效果非常明显。
3.如果年底的月收入适用税率高于一年期奖金的适用税率,则年终奖金和12的商应为尽可能接近税率的门槛,充分利用低税率。当商等于临界值时,税收负担最低。
以上分析假设工资是恒定的,奖金的时间和金额是合理分配的,从而获得最低的税收负担。出于同样的原因,可以合理安排工资。
如果薪金高于某个税率的阈值,则可以将一部分薪水作为一年一次的一次性奖金,并降低适用于月收入的税率,例如月薪7000元,应纳税所得额5800元,最高。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