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区委书记常伟下达财政,税收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强调要落实市政府的经济工作要求,加强分析和调度,掌握主要配套指标,确保一半以上,一半以上的任务。 ”
地区税务局,地区财政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地区统计局报告,今年1月至4月完成了财政投资。
张伟要求区委,县政府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做好工作细化,精简分工,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把握重点支持指标。要狠抓投资落地,认真分析和分析项目未按计划进行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积极促进社会投资和民间投资。有必要挖掘消费潜力,关注新兴地区的消费,加强精品民宿的统计分析,并实施促进消费的政策。要努力组织征收,严格执行税费减免政策,注意重点企业的经营,节约数量,挖掘增量,加强风险防范,确保稳定的财税。要努力优化经营环境,实行公司的“服务包”和“清洁保洁员”制度,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与企业热身,增加投资,吸引投资,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在企业的日常生产和经营中,固定资产是由企业建造或购买的,但尚未及时获得发票。如何处理财政和税收待遇?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进行分析。
案件
A公司通过外包的方式建造了一座办公楼。它于2017年1月1日达到预定用途。项目预算为1800万元,建设方开具了1500万元的发票。由于施工方未提供该项目的决算报告,因此甲公司的估值为1800万元。2017年11月,施工方提供了最终决算报告。实际工程造价为2029万元。双方确认建设方已开具发票529万元。假设会计法和税法的使用寿命均为20年,残值率为0。甲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建设中产生的项目成本与获取相应发票的时间不一致,从而导致项目预算成本和发票金额不一致。那么会计和税法又如何呢?
会计
商业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固定资产
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完成决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应根据估计价值确定,并提供折旧;
完成最终帐户后,请根据实际成本调整原始的暂定估值,但是您无需调整原始提供的折旧金额
案例分析:
根据会计规定,在2017年1月1日,费用中估计有1800万元人民币,将从次月2017年2月1日起计提折旧。2017年11月,根据实际成本2029万元调整原临时值1800万元。无需调整从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11月的先前折旧。
税务处理
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尚未结清项目资金,未获得全额发票,合同规定的金额可暂时计入固定资产税计算获取发票后将调整折旧。但是,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12个月内进行。
根据税法的规定,2017年1月1日,费用中估算了1800万元,自次月2017年2月1日起计提折旧。2017年11月,根据实际成本2029万元调整原暂定值1800万元,并对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11月计提的折旧进行追溯调整。
税收风险和关注点的案例分析
1.甲公司在办公大楼投入使用后,应对在建工程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同时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但应当取得2017年12月31日之前的结算发票,同时根据发票调整企业已使用的固定资产的税基和折旧。
2.如果未获得发票,则将在2017年公司所得税结清并支付时进行税款调整,折旧额可能不会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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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税
[结算结算实务]固定资产折旧差额的税务调整及所得税申报实务
彭怀文
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在折旧范围,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折旧年限方面,会计和税收之间存在某些差异。所得税结算中要注意并进行税收调整。
首先,会计法和税法之间的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之间的差异
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会计和税收法规有所不同,这两个法规如下:表1
表1显示,会计和税收受到不同方面的监管。两者总结如下:表2
表2中非“非折旧”的税款要求表示无法在税前扣除折旧。因此,如果需要表2中列出的会计折旧和税项“非折旧”,则应对此差异进行调整。税收收入的影响。
其次,固定资产折旧开始和结束之间的差额
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会计和税收法规也有所不同。有关差异,请参见:表3
差异分析请参阅:表4
因此,会计和税收在固定资产折旧的开始时间,停止时间和临时折旧调整方面有所不同。如果差异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必须进行税收调整。
III。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差异
固定资产的折旧期直接影响折旧额。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会计和税收上的差异如下:表-5
为了支持该行业的发展,国家规定了固定资产优惠政策,以加快对特定行业的折旧税,这在另一篇文章中作了具体说明。
固定资产折旧期间的差异分析:
①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在会计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应强调为“合理确定”。税法中有明确的最低折旧期限。加速折旧可以是税法规定期限的60%。
②加速折旧期间的影响:没有一次性入账成本的会计报表,也没有为缩短折旧期限而进行加速折旧的准备。征税可以一次输入成本并缩短折旧期限。
由于折旧年限的不同,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9号公告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见表6
当然,除非税法另有规定,否则上述调整均适用优惠折旧政策的“其他规定”。
[情况1]甲公司有一件设备,价值50万元。该产品于2014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估计残值净值为0。该设备的最低折旧期为5年。甲公司计划在会计中使用4年折旧。会计和税收都使用平均年龄法。
答案分析:
2015年会计折旧金额= 50/4 = 125,000元
2015年税收折旧金额= 50/5 = 100,000人民币
2015年的税收差额= 10-12.50 = -25,000元,应税收入应增加25,000元。
依此类推,设备的税额差异计算如下:表7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会计折旧年限为6年,超过了5年的最低纳税期限,则将根据会计折旧年限计算税收折旧年限。调整。
第四,固定资产折旧基础的差异
固定资产折旧基础直接确定固定资产折旧金额的大小。固定资产折旧基础在会计和税收上的差异如下:表8
如果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和税基存在差异,则折旧基础必须存在差异。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中扣除了会计折旧,而税项无需扣除减值准备。因此,只要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折旧基础就必须有所不同。当在会计处理中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其折旧金额应小于税额折旧金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未在会计和税收中指定估计净残值。实际上,税收一般在会计中确认估计的净残值。只要没有极端的例子,通常就没有区别。
五,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差异
如果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不同,则即使其他折旧系数相同,所计算的折旧金额也不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会计与税收差异如下:表9
可以不受限制地选择会计中的许多折旧方法。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主要是直线法。加速折旧法的应用受到更多限制,但同时也规定,符合要求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输入成本。因此,由于折旧方法的不同,必须进行所得税调整。
六。固定资产折旧系数变动的差异
之前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分析和比较将涉及折旧基础,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由于时间或条件的变化,这些因素可能会发生变化。更改折旧系数的会计和税收要求不同。区别如下
会计法规定,一旦确定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估计净残值,就不能随意更改。但是,规定至少在每年年底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并同时进行减值测试。等于说,在会计中可以调整折旧年限,估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也可以计提减值准备。
除非税法另有规定,否则固定资产的税基,折旧年限和估计净残值不能更改。
[第2种情况] A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了价值100万元的设备。当时的预期净产出率为10%(按平均年龄法折旧),使用寿命为5年,符合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龄。
在2014年末的库存中,发现该设备使用频繁,强度高,磨损严重,并造成了10万元的价值损失。经过研究,确定从2015年起,设备将根据估计的3年剩余使用寿命进行折旧,并将折旧方法更改为寿命总和法,并且估计净残值将保持不变。
1. 2014年,税项和会计按照平均使用寿命法折旧,无差异。 2014年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2. 2014年贬值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00-100 *(1-10%)/ 5-10 = 720,000
3. 2015年,更改了折旧方法,缩短了折旧期限。税额差异如下:
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性:
可能是一个:到2017年底,该设备将无法按预期使用,此时将其清理和报废。假设剩余收入为12万元。({}}处置会计固定资产收益= 12-10 = 20,000元
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税收收入= 12-(100-18 * 4)= -160000元
两者之差= 2-(-16)= 18万元,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
也许是两个:该设备将继续使用到2017年底,并且只会在2018年底清理并报废。假设剩余收入为12万元。
会计将在2018年不再继续贬值,因为已完全提供了折旧;折旧继续产生。({}}处置会计固定资产收益= 12-10 = 20,000元
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税收= 12-(100-18 * 5)= 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