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非法的,即使签署也没有法律效力。当然,许多公司也在这样做,以防止出现无法控制的情况。。
很明显,
这是合同主体的变更,
不应签署补充协议,
但与B公司签署了协议,
这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
补充协议通常是对合同条款的协商更改或补充,
而不是双方的主要变更。
严格来说,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始合同中未履行的事项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情的补充协议。
效力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补充合同和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有冲突,补充条款为准。
2.合同本身就是公民和法人自由意志的体现,只要不违反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就可以进行谈判。
注意
1.补充协议的当事方应与原始合同的当事方严格一致。
2.补充协议的形式应与原始合同一样完整。
3.严格防止内容与原始合同冲突。
首先签订合同,并签署补充协议。一般而言,以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内容为准。具体依据如下:
1.在补充协议中,通常在尾部注明“原始合同与该补充协议不一致,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2.如果主合同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则以本合同为准,因此以总协议为准。
3.《合同法》第77条规定,可以通过相互协议更改合同。
如果以上两项均未找到,但补充协议已签署且与主合同不一致,则双方均应将其视为主合同的变更,因此以补充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