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政府根据其政治权力对跨国收入或跨国纳税人财产进行交叉交叉征税,以及由此产生的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
对于国际避税,有关国家通常需要对国内税法或税收协定作出相应的补充规定,完善税法或加强管理措施,以消除税法漏洞,防止和制止避税的发生。
国际避税实际上是国际背景下国内避税和涉外公司避税的延伸和发展。它与国内避税既相关又不同。从他们使用的方式和想要达到的目的来看,两者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由于国际避税的主体是跨国纳税人,因此其避税不仅跨越了税收边界,而且通常涉及两个以上国家的税务机关。有关国家的任何一方通常很难关 ”。因此,国际避税要比国内避税和涉外企业避税更为复杂。
避税天堂和国际避税
实施低税制模式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称为“避税天堂”,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纯国际避税天堂,即无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净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
“避税场所”,也称为“避税天堂”或“避税天堂”,是指国际上免税甚至免税的地方,即外国人无需赚取收入或拥有资产的地方交税或只付少量税款。这个地方可以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特定区域,例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交通便利的城市。
国际避税涉及征税国家和跨国公司的双重利益,其原因也与两者有关。就征税国而言,立法和司法都是避税的发起者,但是相比之下,立法法则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利益和意愿,通常会以更积极的方式为国际避税增加合法性面纱。在中国的特殊环境下,仍然不成熟的现代法律体系,动荡的立法,缺乏透明度,过度的税收优惠,优惠条件和条件不明确等,都使国际避税变得轻而易举。中国立法中明确规定的“超级国民待遇原则”是可以吸引外资并帮助外国公司逃税的最有吸引力的护身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