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阐明以下所得税法规定
第四十三条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企业产生的合格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不得从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15%中扣除。国务院;对于超额部分,允许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
一。关于扣除商务娱乐和广告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当从中扣除。发生金额的60%,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
根据《实施条例》第44条的规定,企业产生的合格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得超过当年的销售(业务)收入,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扣除15%的部分;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因此,有两种针对商务娱乐活动的扣除标准,一种是根据所发生金额的60%进行扣除;标准二是按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扣除,将标准一与标准二进行比较,取其中一个低原则。
广告和促销费用包括广告和促销费用。扣除标准为,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如果超出部分,则扣除额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其次,关于是否计提坏账准备的问题
会计。计提坏账准备。
但是,税法规定,坏帐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根据《实施条例》第55条,《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7)款提及的未经验证的准备金支出是指所有准备金支出,例如资产减值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
因此,会计允许计提坏账准备,而税法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果您想知道如何产生,可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