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0年代后期,由于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中国每年损失税收约300亿元人民币。换句话说,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避税额每年高达300亿元人民币。这只是跨国公司的避税措施。如果加上对跨国公司与国内公司进行内部贸易转移定价的避税措施,这一数字将非常惊人。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转让无形资产时设定的价格。在跨国经济活动中,使用关联公司之间的转移定价来避免税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避税方法。通常的做法是,高税率国家的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并将无形资产转移给低税率国家的关联公司。为资产设置了低价;低税率国家的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将无形资产转移给高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时设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家转移到了低税国家,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