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违法。
批准收取增值税的自雇家庭:每个月末,税务机关清算每个家庭上个月的纳税:月度发票(不含税)与批准的销售(不含税)相比:更大的数字。每月开具发票时收取的税款是预付款。
对于个人和私人小型餐饮和服务行业,账目不健全,因此采用了批准的收款方式。对于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比较完善的餐饮服务业,采用审计收集。
纳税人提供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的税率为17%。纳税人同时经营税率不同的商品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税率不同的商品或应税劳务的销售。如果不对销售进行单独核算,则适用较高的适用税率。
扩展配置文件:
1.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标准
1.商品销售应缴纳3%的增值税,服务应缴纳5%的营业税。
2.根据已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和,同时缴纳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3.还有大约2%的个人所得税。
4.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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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的批准征收率有哪些新规定?
答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规定:个人所得税的核实,每月营业额不足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批准的每月营业额在人民币20,000元(含)至50,000元之间的,超过20,000元的部分,按0.6%的比例批准。个人所得税按征收率征收;批准的每月营业额在人民币50,000元(含)至100,000元之间的,超过20,000元的,按批准的1%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十万元(含十万元)的,超过两万元的,按核定的1.8%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集贸市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核定的月营业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含)的,超过2万元的,按0.4%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现行法规,从事个体出租车业务的个体商人暂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公告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