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的基础是充分利用税法提供的所有利益,并在众多纳税选择中选择最佳方案,以使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1.从库存评估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
国家税法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主要包括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统一法和移动统一法。在恒定税率的情况下,如果价格继续上涨,采用后进先出的方式可以减少期末公司库存成本,可以提高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相反,如果价格的持续下降和先进先出法的使用可以降低企业期末存货的成本,增加当期的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并实现公司所得税少付的目的(递延);当价格上下波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以使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更加均衡,避免高估利润,并缴纳更多的所得税。2000年5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限制使用后进先出的方法,即仅在库存的实物过程中才能使用。企业使用的方法与后进先出方法相同。后进先出方法用于确定发送或接收库存的成本。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当价格继续上涨时,仅当公司使用的实际库存过程与后进先出方法一致时才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方法,否则只能使用其他库存评估可以使用方法。当价格继续下跌时,企业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当价格上下波动时,企业最好采用加权统一法或移动统一法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低价易耗品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库存,其计价方法与一般库存的计价方法不同。国家税法规定,它不能用作固定资产治理的工具,而作为低价值消耗品,可以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摊销。一次性摊销是在使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资本一次;分期摊销是在收取一部分资本时将其摊销,然后在以后分期摊销剩余的资本。我们可以看到,与摊销方法相比,一次性摊销的早期摊销更多,而后期摊销较少,从而导致较少的早期征税和更多的后期征税,这等于获得了无息贷款。因此,企业可以使用一次性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以增加利润。
其次,从公司销售收入的角度来看税收计划
如果纳税人可以推迟应税收入的实现,则可以减少当期的应税收入,从而延迟或减少所得税的支付。对于一般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收入是来自销售产品的收入,因此推迟实现销售产品的收入是税收筹划的重点。
在公司的产品销售中,产品的分期付款销售以合同收款日期为收据确认时间,而订单销售和分期预付款销售则在交货时确认,并且委托代销当受托人发回寄售清单时,确认销售。这样,企业可以使用上述销售方式推迟实现销售收入,从而延迟了企业所得税的支付。同时,公司必须全面使用各种销售方式。即使公司延迟缴纳公司所得税,也可以安全地收回公司的收入。
此外,对于在年底附近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来计划其税款,推迟确认收入的时间,并推迟当期收入。年至次年进行确认。例如,对于分期出售的产品,应同意在12月确认的销售收入在合同订立的次年1月支付,从而将收入的接收推迟到第二年。
以上表明,这两种措施确实可以为企业获得大量的无息贷款,但是在支出方面,我们还应动用更多的头脑和公平的税收,例如:咨询费用以运输发票。3.商业娱乐费应以订单,用户安装费和运输的形式直接支付给用户,并且不发行增值税票。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努力加强学习,创新并做好我们的工作。
根据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为期超过一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应当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适当地计划,它们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1.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
提取折旧是补偿企业固定资产的基本方法。提取的折旧,应当按照当期收支相匹配的原则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因此,由于折旧必须包含在成本中,因此折旧与成本的大小,利润水平和所缴税额直接相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有两种: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
(1)直线法直线方法
(也称为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是一种基于固定资产的平均使用寿命(或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计算折旧的方法。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并根据固定资产原价和分类折旧率计算。直线法可以分为平均年龄法,工作时间法和工作量法。
(2)加速折旧方法
也称为减费方法。折旧期间,每年折旧额逐渐减少。加速折旧法的基本内容是在使用固定资产的早期阶段增加折旧....根据税法,固定资产是指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生产,操作相关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应当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适当地计划,它们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也称为减费方法。折旧期间,每年折旧额逐渐减少。加速折旧方法的基本内容是在使用固定资产之前增加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应计折旧额逐渐减少。尽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产生的折旧总额与平均年龄法完全相同,但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初几年中,由于折旧增加,成本中包含的成本相应增加,这也减少了固定资产的使用较早的营业利润相应地减少了企业的应付所得税,这相当于获得政府的无息贷款。加速折旧方法有很多方法,当前系统规定它仅限于以下两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允许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国民经济和快速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电子生产企业,造船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学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的机械设备技术进步。
(2)鼓励用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经常遭受振动,过度使用或被酸强烈腐蚀的机械设备,碱等
(3)证券公司的电子设备。
(4)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
(5)符合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外包软件。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创新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编号)规定:
用于生物制药,特殊设备制造,铁路,造船,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其他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的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购买的固定资产(包括自建),可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折旧年限的6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或选择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可以加速折旧。
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了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抵扣;单位价值超过1001万元,允许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总和法加速折旧。
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对合格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并进行税收筹划。
(2)固定资产折旧期间的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期间本身是预期的经验值,因此折旧期间包含许多人为因素,这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快成本回收,并可以使以后期间的成本向前移动,从而使前一个会计期间的利润可以向后移动。所得税的递延支付等同于从国家获得无息贷款。
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库存定价方法的类型和应用类别,并进行了比较,重点是库存定价方法的选择,选择标准,注意事项等,并详细解释了如何适当选择库存评估方法。
关键字:库存;库存评估方法;方法比较;方法选择
企业的库存作为重要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资产总额的很大一部分。在整个库存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最多,其管理和使用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资金占用水平和资产运营效率。在库存管理的每个环节中,都存在测量库存数量和价值的问题。因此,企业应适当选择库存评估方法,制定合理的库存评估方法选择方案。
1.库存评估方法的类型和应用类别
(1)库存和库存评估
库存是公司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用于外部销售或自用。通常,库存用于外部销售,它们占很大的比例。因此,由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导致的库存价值差异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当期利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销售成本差异上。企业发出的存货成本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可以包括个人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度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
(2)各种库存评估方法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个体定价方法,也称为个体识别方法,特定识别方法和批次实际方法,其特征在于要注意实物物流转移和特定库存物料成本转移之间的联系,并识别每个批发库存和对于期末存货所属的采购批次或生产批次,根据生产时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每个批发缺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购买后。单独的估值方法适用于无法在企业中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买或制造的存货,提供的劳动力服务以及有价值的存货(例如房地产,船舶,飞机,重型设备,珠宝,名画等文章。
先进先出法是指一种方法,该方法基于以下前提:对应该首先发出的库存发出库存的实际流量假设这样的前提来评估已发出的库存。使用此方法,可以随时结转库存交付成本。当价格继续上涨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市场价格,较低的交货成本将高估企业的当期利润和存货价值。否则会低估企业库存价值和当期利润。
月末的一次性加权平均法是指将当月的总购买量加当月初的库存量作为权重,减去当月的总购买成本加月初的库存成本,以计算库存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一种计算本月发出的库存成本和期末库存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是,由于无法从帐户中提供已发出和结算的库存的单价和金额,因此不利于库存成本的日常管理和控制。月底的加权平均法的计算结果更加客观,易于应用,并且没有操作报告数据的问题。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购买的成本加上原始库存的成本,再除以每次购买的数量再加上原始库存的数量,即可得出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下次一种在购买前计算每个库存发货成本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