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果您只支付社会保险而不是公积金
同样是不可能的!而且你不把自己献给你的男人,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从合理避税的角度来看,您应该为自己或家人提供社会保障。这样,您可以使自己受益,也可以合理地避税。
首先,您必须查看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构成的部分。首先,我可以告诉您,许多公司都像您所说的避免税收的情况很多。如果您的工资构成占上述绩效的剩余50%或不确定的工资,则可能没有办法。另外,您的公司是外资公司还是私人公司?如果是外资公司。通常,您应根据您是否支付工资来计算您的公积金缴纳额。因为国家对外资企业有严格的管理。如果有问题,请告诉我们。你明白。私营公司不一定是这种情况。
有关付款细节,最好带您的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局和公积金中心打印一份副本,或者您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和公积金卡号在参与的社会保障局和公积金在线查询。基金中心处理扣减基数和比例
根据规定,应根据第一个月的薪水或该雇员上一年的平均年薪来报告扣除额,但实际上,许多单位的报告基数最低。除税收问题外,该单位还给您这样的薪水,也可以宣布为基本薪水(这很好,并且更可能是当地的最低底薪)
此外,公积金的缴纳率是固定的,介于8-12%之间。公积金和五险减免之间没有关系,无法使用公积金来计算五险减免(养老金保险减免的8%是固定的)
员工发现单位未按照规定缴费的,可以通过本市住房公积金网或者电话投诉。如果发现情况确实如此,他可以监督该单位以弥补付款。但是,如果单位只是未能按要求存放个人雇员,则将要求该雇员向管理中心提供详细信息以进行实名举报。
要注意的另一件事是,公积金存款是成比例的,如果由单位支付,个人雇员也需要支付。因此,如果拖欠费用高且费用高,则有必要考虑双方的还款能力并重新商定。如果员工想知道公积金的支付情况,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卡向银行查询,也可以将身份证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还有一点要注意:如果您要对单位提出投诉,最好不要在离职后离开单位,因为劳动合同终止后,两方的个人利益很难保持。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14和15条明确规定,无论单位办理存款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设立单位,都必须进行。在职雇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或者,如果住房公积金每个月正常汇出,则该单位“应该”处理。“应”在法律上是指“必须”和“强制性”。可以看出,在职职工的公积金支付是单位的法律,强制性义务和责任。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存入住房公积金,不得多付或者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