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费用计划策略成本费用税收计划策略,即一种根据企业情况根据税法在成本和费用确认和计算上的不同规定选择一种有利方法的策略。
有:
1.选择库存定价方法库存流通具有两个方面:实物物流和价值流通。由于实物物流和价值流通通常不一致,因此必须采用某种库存成本流通假设并采用适当的库存评估。该方法在期末存货和已售商品之间分配成本。不同的库存计价方法将导致企业库存的运营成本不同,从而影响税收利润和所得税。因此,库存评估是纳税人调整应税利润的有用工具。选择最有利的库存评估方法可以节省税收。根据现行税法,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先进先出,加权平均和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库存评估。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对公司税收的影响不同,这对于财务管理很重要步骤也是税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哪种方法更好,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2.折旧方法的选择由于折旧应包括在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因此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当期成本,利润的大小,利润水平和所得税额。应付。因此,选择折旧方法,折旧计算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的残值,清理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总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将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本报此前曾介绍过“不同的折旧方法,不同的所得税”案例,读者可以参考)。
3.成本和费用分配与支出通过计算和组合成本的各种内容,它可以达到最佳成本值,从而最大程度地抵消利润并减少税款。成本,费用分配和支出方法的使用不会任意夸大成本或任意花费,而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诸如成本计算程序和会计方法之类的法律方法进行财务税收筹划活动。
(1)费用分摊方法。使用成本分摊方法影响公司的税收水平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最小化支出支出,另一个是如何最大化支出成本。企业通常有多个支出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其规定的支出范围,例如劳务标准,管理费配额,减员标准和各种补贴标准。如何选择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支付的最小费用,即实现生产经营效益与费用的最佳结合,是应用成本分摊方法的基础。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支出应在按照应计原则确认相关收入的期间内予以确认。确认费用摊销的方法一般有三种:一种是直接确认当期费用。另一种是根据与营业收入的关系确认。与当期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为当期费用;第三,按一定方法计算确定摊销额。上面提到的三种不同的费用确认方法允许公司在计算成本时选择有利的方法来节省税款。
(2)费用方式。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如果发生坏账和坏账,应及时将其计入成本,并及时识别存货损失和存货损坏。对于可以合理预期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应采用权责发生制法计算费用,并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分配和支付的费用和损失的摊销期限。例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应摊销的费用等应选择最短的时间段,增加前几年的成本,并推迟征税时间。在限定范围内发生的费用,例如商业娱乐费用和慈善救济捐款,应准确地把握允许的限度,并努力在限度内全部支出。损益补偿计划策略损益补偿是允许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使用一定年度的亏损来弥补以后年度的盈余,以减少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这种优惠形式在支持新企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对有风险的投资有相当大的激励作用。但是,该方法的应用是基于企业发生损失的前提,因此没有令人鼓舞的作用,就其适用范围而言,只能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中国税法规定,企业每年发生的亏损可以由下一年的税前利润弥补。如果差额没有弥补,则可以在五年内用收入前利润弥补;不足以弥补的损失应在五年后使用利润弥补。
损益补偿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收入是预先确认的。在前五年的损失可以弥补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提前确认收入。(2)延期支出。对于坏账和坏账,不计提坏账准备,采用直接核销法将可以归类为当期费用的项目资本化,或推迟支付广告费用等可控制费用。
税收筹划意味着公司通过比较企业的不同执行方法和过程为企业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从而使企业将企业引起的税收支出降至最低。税收筹划与避免税收不同,不是避免逃税,而是在各种法律方法中选择一种税费最少的方案。企业选择不同的业务流程,并且不同的业务流程会产生不同的税收负担。选择不同的业务和流程是其法律权限。根据公司资产的性质,成本税收计划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库存计划,折旧计划和费用计划。
企业库存有多种定价方法,包括个体定价方法,先进先出方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税法允许纳税人选择以下方法之一。一旦确定,就不得随意更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则应在次年开始之前将其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因此,企业应根据经济环境和自身情况,预先预测各种评估方法对公司税收的影响,并选择最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评估方法。一般而言,材料价格的长期趋势正在上升。后进先出的方法可以使当前销售成本中包含的库存成本较高,而企业的当期利润较低,可以减少所得税费用。如果企业处于所得税减免期,例如新兴的高科技企业,请选择先进先出的方法。一种是以较低的材料价格计算产品成本,另一种是以较低的产品成本计算销售产品的销售成本。这样,可以尽可能增加免税期的利润,并且可以获得更多的所得税减免。豁免期过后,您可以根据情况申请其他方式。对于年应税收入较低的公司,税法规定税率低于10万元的,税率为27%;低于30,000元的,税率为18%;对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企业,超额累进税的5%至35%税率。如果企业规模较小且预期利润不大,则应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这主要是因为加权平均法可以使包含在产品成本中的材料成本和包含在销售成本中的产品成本更加平衡。更加均衡,使材料和产品成本的变化不会引起利润的大变化。更稳定的利润率使公司可以承担更低的税费。选择库存评估方法时,企业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收集准确的信息,并对未来的价格趋势和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然后再做出最有利的选择。
折旧是指按一定方法分阶段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的固定资产成本。折旧的主要方法是平均年龄法,生产法,工时法和加速折旧法(称为年数加倍的折旧法)。余额递减法)。财政部制定的行业金融体系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几年。税法规定企业可以在此范围内选择一个期限,但不能低于税法规定的最小折旧期限。考虑到当期税收减少,企业一般选择较短的折旧期限,从而可以加速某些企业特定资产的折旧,例如化工,制药和其他制造企业的机械设备。符合税法的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于相同价值的设备,折旧期限越短(不少于税法规定的期限),折旧抵减的折现值越大。免税期内的企业不应采用加速折旧法。通常,他们应使用直线法并使用更长的折旧期,主要是为了在免税期内获得更大的免税收益。最佳折旧期应为使税收期内折旧税额的现值与免税期内折旧税额的现值之差最大的时期。最佳折旧期通常是免税期的5至6倍。在这一年中,资产折旧在11年左右对企业最为有利,并且企业可以获得可抵税现金流量的最大现值。企业应当根据税法的最短使用期限和资产的最佳折旧年限确定折旧年限。税法的最低年龄低于最佳期限,应采用最佳期限。否则,应采用税法允许的最短期限。与存货的税收筹划一样,利润较低,适合按超额累进税率纳税的企业,应采用平均寿命法和较短的折旧年限,以尽量保持每年的利润平衡。如果折旧直接计入产品(业务)成本中,并且年产量相差很大,则应使用工作量方法或生产方法,以保持产品(业务)成本的稳定性。例如,如果一个实体购买挖掘机,与外部承包工程业务并根据机器的工作时间收取劳动收入,那么公司根据工作时间对计算机挖掘机进行折旧是最有利的。
企业的支出主要是指三个时期的支出,可以直接减少利润总额。费用发生的不同方法和过程将对税收产生不同的影响。费用计划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预先安排并选择最佳的业务方法或流程,以合理合法地减少税收支出;一类是合理安排费用。另一种是充分计提各种费用和损失准备金,以便将费用全额列出第三是获得合法的支出证明,减少不必要的税收增加。
关于成本的税收筹划的引入并不全面,并且没有考虑税收筹划成本和规划风险之类的限制。计划成本是相关成本,以及由于税收筹划而导致的其他税种的税收增加。税收筹划应全面分析和评估计划收益,计划成本,计划失败的风险以及对业务运营的影响。只有在综合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做出选择,才能真正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第三种情况:预期对亏损采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形式,集体纳税可以利用其他分支机构或总部的利润来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分行将对亏损采用优惠税率。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考虑分支机构转亏的能力。如果它可以在短期内扭转亏损,则应采用子公司的形式,否则应采用分支机构的形式。有密切关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下属公司的税率较低,则应成立子公司以享受较低的当地税率。
如果在海外设立了分支机构,则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并被视为在分支机构所在国家/地区的居民纳税人,通常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具有相同的全额纳税义务。但是,与东道国的分支公司相比,子公司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并且通常可以享受与东道国对其居民公司相同的税收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的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则子公司的累计利润也可以从递延税中受益。该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它被视为在其所在国家/地区的非居民纳税人,所产生的利润被合并并在总公司征税。但是,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国内外机构的损益相互弥补。因此,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分支机构经营亏损,则该分支机构的亏损不能用来抵消公司的利润。
III。使用折旧的税收筹划
折旧是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的一部分价值,以弥补固定资产的损失。折旧与企业的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水平以及应交所得税直接相关。多少。折旧具有减税作用。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应付所得税也不同。因此,公司可以使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