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当年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不得超过会计利润的12%,即288万元(2400 * 12%),因此B公司今年
的应税收入为:2400+(380-2400 * 12%)= 2492(万元);
的所得税额为:2492 * 25%= 623(万元)。
在转让股权之前先转让股息还是直接在没有股息的情况下转让更好?
是,转移是根据净资产计算的,无论顺序如何,这部分都不会丢失。
如果转移是不计股息的直接转移,则转移价格是根据净资产计算的,基准日期是股权交割日。如果先支付股息然后转账,则暂时不支付股息。在计算了转帐交易的金额之后,请再次付款,以使您无法退还这笔钱。
如何分别缴税?
公司股东(B)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个人股东(A)必须按股息金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基于净资产购买股权也是股息。
1.股息收入的税收筹划
股利免除股利税方法是一种消除从股东层面在居民公司之间的利润分配中存在的双重课税问题的方法。在适用《股息股息免税法》时,为了既能正确解决股息分配的双重征税问题,又能防止纳税人滥用股息股息免税制度来避免征税和确保公平的税负,则实行了某些限制。
商定的固定股息是从股权转让和清算的两个角度考虑的,这会给投资公司带来不同的税收负担。
如果投资公司希望转让股权,则被投资方将分配企业创造的全部税后利润,这将导致公司的净资产大幅减少。如果股权转让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转让价格也将相应降低。。投资企业的资本收益因股利分配过多而减少。由于税法要求对资本利得征税,因此资本利得税负担相应减轻。相反,如果被投资方分配的税后利润少于企业创造的总税后利润,则会增加资本利得税。因此,预计投资公司将转移其股权,并且必须获得尽可能多的股利,从而给被投资方带来更大的股利压力,这导致被投资方分配的收益超过企业创造的税后利润总额。投资企业使用免税政策减少资产增值税。这样就违反了免除股息红利政策的初衷,即避免双重征税,并滥用了股息红利免税来避税。存在巨大的税收风险。
如果投资公司希望对被投资公司进行清算,则清算公司股东分配的剩余资产金额等于清算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其计算方法如下:股东份额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收入,并且免税政策仍然适用。因此,只要固定股息不超过税后利润总额,税负就不会改变。
简而言之,当居民公司同意分配固定股利时,应注意两个税收风险:第一,部分税前分配,固定股利导致的税收风险超过应根据分配的股利贡献率;第二,滥用免税政策以避税,故意使用股息免税并减少资本利得税。公司税务人员需要认真了解股利的真正含义并控制其限制,以便为公司税节省带来最大的税收利益。
2.股权转让收益的税收筹划
1.不同方案下股权转让的税收负担分析
选项1:直接股权转让。
是指股权受让人依法直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这样,甲公司可以直接以公允价值2500万元转让其持有的50%的股份。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实施某些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收益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扣除购置股权所发生的成本,不能从计算中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可能分配的权益金额。 A公司的股权转让收入为1500万元(25-1000百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为375万元。所得税负担为15%(375÷2500),净收入为1125(2500-1000-375)万元
选项2:首先分配利润,然后转移股权。
也就是说,在公司A的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A选择转移股权。公司A分配未分配利润。按50%的股东持股比例计算,甲公司可分红110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合资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为免税收入。
(4)方案4,企业A的未分配利润1100万元,盈余公积400万元,享受免税待遇;
仅从税收成本分析的角度来看,选项4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