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律手段和手段减少纳税的经济行为,即通过认真安排商业活动和金融活动的非非法手段,尽可能地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避税的依据:非许可和非许可。合理的避税行为是尊重税法,但是他们依靠自己的智慧来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来获取利益。节约税收:是指选择最有利可图的经济活动,选择税收负担或最税收优惠措施,以达到减少税收的目的。更改公司形式以节省税金;使用财务计划来节省税款,并使用税收激励措施来节省税款。
私募股权(PE)是指投资上市公司的非上市股权或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法。从投资方式的角度来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方式对民营企业,即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在交易执行过程中,考虑了未来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合并或管理或管理。买入等方式,卖出股票即可获利。
1.一般而言,大多数私募股权基金通过选择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来避税。
有限合伙制独特的税收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增加投资收益。无论是公司基金还是信托基金,都无法避免双重所得税。有限合伙制仅对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大大增加了投资收益。
与公司系统的有限合伙制可以避免所得税的双重征税。根据《合伙企业法》的原则性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采用“先分配后税”的原则,在分配给各合伙人之前,不征收所得税。分配后,每个合伙人应分别缴纳所得税。根据关于合伙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合伙人为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2000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自然人合伙人应按照个人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的应税项目的5%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法。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35%,以个人所得税计算。
但是,房地产投资基金合伙人的年收入通常较高,如果自然人LP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应税项目”的约束,则个人所得税为以5%-35%的累进税率征收。房地产投资基金的大部分收益将按35%的税率征税。相反,自然人有限合伙人的税额要高于公司所得税。但是,房地产投资基金的自然人LP实际上并不参与投资基金的运营和管理。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不合理的。
已针对此问题制定了由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地方问题的进一步规定。上海市条例:合伙企业的自然人GP应缴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应税项目”,并按5%至35的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履行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利息,股利和股利应税项目”,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重庆有类似的规定。
和天津的法规对自然人GP更为有利。对于从事合伙业务的自然人GP,它也向投资基金捐款。按照天津市招商引资产业发展方式,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仍可以按20%的税率计税。
从这一系列地方法规中可以看出,现阶段中国已对有限合伙股权投资基金采用了对经营管理收入和股权投资收入征税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相对合理,也有利于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
同时,为了避免以5%-35%的累进税率应用个人所得税,公司的名称可以用作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这样,GP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收入只能按公司所得税税率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