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它免征企业所得税。正如CPA税法课件中所述,该投资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具体规定了以下情形: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设立机构或地方,或者该机构或地方的设立与该机构没有实际关系。或它建立的地方。
因此,您的问题取决于非居民企业的情况。没有设立机构或者场所,或者该机构或者场所与该场所的收入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在中国设立了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公司那里获得了与该机构或场所的实际联系,则免税。
你好!如果非金融机构获得的大部分收入是来自被动经营活动的收入,例如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那么该机构就是被动非金融机构,例如在某州建立的避税天堂仅持有子公司股权的避税天堂中级控股公司。由于被动的非金融机构很容易用作跨境逃税工具,因此金融机构需要确定这些机构及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如果被动非金融机构的控制人是非居民,则金融机构需要收集并报告有关控制人的相关信息。通常情况下很难找到,因此通常会导致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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