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1:分别纳税。如果张女士与企业A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根据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收入和劳动报酬分别计算。此时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不超过免税基本扣除额2000元,劳务收入应税收入为(2500-800)×20%= 340元,因此张女士的应纳税额一月份是340元。
选项2:合并纳税。如果张女士与企业A有固定雇佣关系,则企业A支付的2500元工资收入应与单位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工资合并,应纳税额为(1500 + 2500-2000)元×10%-25元= 175元,因此张女士1月份应交的税款为175元。
非居民个人获得四项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扣缴义务人应按月或按月预扣税款,并且不得最终结清。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性收入为应税所得额,以月收入余额减去5,000元的费用为基础,不扣除其他特殊扣除。在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获得工资和薪水的非居民个人,应在收入后一个月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税。
非居民个人的劳动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应扣除每笔收入金额成本20%的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纳税人的供款收入应以每次收入为基础扣除金额的20%后,应税收入减少70%。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基本养老金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及居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状态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