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交通补贴,膳食补充剂,基本工资和工作工资。
这些将包含在您的薪水中
基本工资+工作工资+交通津贴+膳食补助+ .... =应付工资
应付工资-公司自付额(保险或其他费用)=实际工资
如果实际工资超过2,000元(从2008年3月开始),则对2,000元以上的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个答案更加一致,因为如果您回答第二个答案,则无需提供发票,只需将其列在薪水表中即可,这会增加每个人的薪水成本,并超过了税收起征点。有必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且,这取决于员工提供的发票来确定要输入哪个帐户。这只是合理的避税措施。如果提供了办公用品,则将其包括在“管理费用-办公费用”中。如果发票是餐饮,您只能输入“行政费用-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