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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用来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主要手段是税收,转移支付和公共支出。在财政调整手段上,除教育支出外,主要解决收入分配的公平性;支持农村支出和改善劳动力流动的支出有利于解决收入分配过程的公平性,其中大部分是收入分配结果的调整。根据市场经济理论,个人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的贡献,这符合效率要求,但这种分配的结果可能是不公平的。这就要求政府采取财政和税收手段进行再分配,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同时,收入分配过程在原则上不涉及或干预。当前,影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差距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分配制度的不完善和分配秩序的混乱,如垄断部门收入过高,福利部门福利不合理等。各个部门占用的资源。收入差距,收入分配差距是企业薪酬制度不合理造成的。这些由于分配机制和分配秩序混乱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不能通过调整财税结果来解决,必须通过分配制度改革来解决。此外,财政税收是一项常规调整措施,是一种定量调整,它需要明确的量化指标来说明收入分配差距。但是,中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处于高度不规范的状态。分配制度的不完善和分配顺序的混乱导致收入分配不透明,名义收入与实际收入之间严重脱节,并存在多种灰色收入。这不可避免地导致财政和税收手段调整方面的一系列困难,这不仅会降低财政再分配的效率,甚至会“逆向调整”,还会加剧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状况。例如,由于收入分配不均,政府很难区分富人和穷人,因此,有很多购买的旨在帮助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的经济适用房被富人购买。 ;当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实现生活津贴对象的任务通常只能移交给居民委员会。这些问题表明,政府在调节收入再分配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在收入分配不规则的前提下,不能期望金融对利益调节的作用太大。第二,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不规则性影响了金融在收入再分配中的作用。处理中国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涉及收入分配的两个主要方面:首先,除税收外,其他收入(如社会保障,扶贫,教育保障和住房保障)的再分配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 ;第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中国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权力和权力划分不匹配。当前的中央和地方金融及金融权力部门是通过1994年税收共享系统确定的。通常,该系统是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而建立的。但是,问题在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对公共服务职责的总体划分尚无明确定义。结果,即使大部分财政和财政资源都集中在中央政府,大多数公共服务职责是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基层政府下台,甚至将一些国家公共物品移交给地方政府。以2005年为例,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52.3%,但中央财政支出仅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25.9%。相比之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仅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47.7%。但是,它占了该国财政总支出的74.1%。金融和权力权利分配的这种倒转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资源不足,无法重新分配
首先,初始分配和再分配是国民生产总值分配的两个环节。初始分配是指在生产活动中,企业作为分配主体,国民生产总值在国家,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分配,生产要素供给与报酬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初次分配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始分配关系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生产要素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政府通过法律法规和税收进行监管,并且不直接干预。重新分配是指政府根据初始分配结果重新调整要素收入的过程。主要通过税收,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转移支付等调整,重点在于调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工作人员与退休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以防止收入差距过大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首先,在年末,将今年的税后净利润转移到利润分配中:借入:当年的利润:利润分配-如果未分配利润是净亏损,则为相反的输入。对于有利可图的企业,应首先以当年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法定准备金(非公司企业可按10%以上的比例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也可以在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何公积金。借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用盈余公积弥补资本损失或转移的任意盈余公积:借款:盈余公共积累贷款: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弥补损失(或贷款:实收资本,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