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非所有捐赠都可以在避税方面发挥作用-捐赠必须是国家认可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例如“希望工程”;
2.税法规定:对于公益捐赠,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中12%以内的部分。
有很多避免税的方法。例如,家庭中可能有人没有身份,然后将财产转移给他,这样过去的资产就可以用礼物来解释,而捐赠者没有外国身份,因此无需纳税。如果他们的资产非常大,那么某些人可以信任,这样他们就不必征税,并且有基金会等等。
与离岸信托类似,也有基金会。自1920年代以来,列支敦士登开始从事房地产和资产规划业务,而基础业务也已萌芽。
基金会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该基金会最重要的特点是保密,没有成员或股东。募捐人将资产的所有所有权,管理权和受益权转让给基金会。通常会按照创始人的意愿建立基金会,创始人可以是个人或公司实体。创始人的愿望反映在基金会的组织章程和管理法规中,这些条款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无限的。该基金可用于慈善,商业或家庭目的。
在运作方面,基金会可以持有股票,投资组合,房地产和知识产权,银行存款,人寿保险单和其他资产。
与信托基金一样,基金会是财富管理,国际收入和房地产规划的重要工具,是财富保护和转移,避免遗产税,资本收益处理,员工权益计划,养老金,保险计划,艺术品收藏的理想选择,慈善宗旨等。所有普通法和民法司法管辖区对基金会的法律认可也是避税天堂更受欢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