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薪水支付,并应计算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中,年终一次性奖金可除以12个月,可根据其商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如果扣除额少于当月,则可以先进行扣除,然后再进行计算。该计算方法只能使用一次,即自然年。
建议:奖金将在全年中平均分配,以避免采用高税率。
目前,一般有两种避免年终奖金税收的方法。
首先是年终奖励积分的开发可以少交税。因为在确定税率时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在纳税年度中,对于每个纳税人,此税收优惠方法只能使用一次。作为颁发年终奖的单位,完全有可能通过将其舍入为零来合理地避税。
第二种方法是让员工进行慈善捐赠。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关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捐赠公益事业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捐赠给教育和其他公共事业的收入不超过纳税人的申报收入的30%在税前扣除。计算公式为:税额=应税所得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应税所得额=工资收入-法定扣除额-捐赠(不超过捐赠限额)。
1.正确解释法律法规。
(1)国家税务总局第47号规定是虚构的。该州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个人税政策,但尚未调整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算法。计算在互联网上传播的年终奖金的个人税的新方法是错误的。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宣布,所谓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公告)是虚构的,国家税务总局未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就是说: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精神仍然适用,纳税人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按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分别计算;在计算中,首先确定适用的税率,然后将员工的全部将一年的年度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如果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当月的雇员工资低于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则该雇员每月获得一次工资性奖金减去雇员薪金和薪金所得及费用扣除(个人税法对薪金和薪金所得的普遍适用的扣除费标准为每月3500元)。
(2)仔细阅读个人税的两个法律法规。一是2011年6月30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二是2011年9月19日由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并于2011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其中:年终奖金的应纳税额=应税收入(即年终奖金的总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个人税的累进税率表如下:
(3)列出特定数据以计算应纳税额。以下是当月收入超过3500元且低于3500元时获得年终奖金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4)避税主要从费用和年终奖金中考虑。在税率表中,税级差距和免税级差距都是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的收入额,但以上两个例子并未扣除相关费用。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另外,在批准年终奖金的具体数额时,也应适当避免税率表,否则员工收到的年终奖金将不多,我们将在下面进行分析。
2.有分配年终奖的方法。
为了合理地避免个人所得税,在发放年终奖金时,您可以从纳税时间,金额和分期付款中进行计划。分析如下:
(1)发行时间。根据公司年终奖的发放习惯,有些在年初,有些在年底,有些在年中。目前,国家税法对发行时间没有明确的限制,因此这完全在公司自己手中。
但是,乘法明确规定了年终奖金的计算方法,即,每个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只允许一次一年奖金税计算方法,并且员工除了年奖金头衔,例如半年奖,季度奖,高级奖,加班奖,全职奖等,都与月薪和薪金收入合并,并按照乘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公司可以根据发布的年终奖金数据选择纳税时间。
比较两者,当胡的收入不变时,由于选择红利确认的时间不同,两种税的差额为8220-6530 = 1690元,胡的收入减少了没理由。
因此,在基本确定奖金金额的情况下,应选择奖金金额最大的月份作为全年的一次性奖金,以计算纳税额,以便员工可以获得更多收入。
(2)奖金金额。从“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类似的奖金在税后收入上有很大的不同,甚至更多的奖金税后收入也更少。例如:员工的月薪是3500元,年终奖金是9000元,应交税金是9000 * 20%-555 = 1345元,税后收入是9000-1345 = 7655元;员工月薪3500元,年终奖金9100元,应纳税额为9008 * 25-1005 = 1497元,税后收入为9008-1497 = 7511元。从表面上看,B比年终奖高8元,但税后收入比A低144元。这是由于个人收入采用了七级超额累进税率速率设置水平,这是正常现象。如果不仔细分析,这是不可避免的。
3.寻找减少开支的方法
(1)税法的相关规定。主要看其中三个的规定,第四条下列各项的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健康,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和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五是保险赔偿;六,兵役调遣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离退休工资,离退休生活补助金;八,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各国驻华使领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收入,免税; (九)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的免税收入;十,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政策收入。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一,残疾人,孤寡老人和烈士所得; (二)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的。第十一条代扣代缴代理人应按照代扣代缴的税款缴纳2%的手续费。
(2)年终奖已细分。根据实际工作表现,绩效,奖惩等将不同人员的年终奖分解为不同的项目。如果可以将它们与上述“免税”或“批准”项目联系起来,则应为年终奖将减少。应该有很多例子,例如:冬季消防费,补贴和一些奖励。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找到有效利用它们的方法。如果您不了解,可以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找一个熟人来了解,因为这是我们的义务和义务;另外,不应忘记2%的手续费,这是为了增加员工收入。
(3)善用财务政策。国家财政政策不断修订和完善,也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其中,税制改革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彻底了解这些政策,这些政策才能纳入公司的年度年终奖,并允许员工持有合理的发票通过其他渠道报销也会增加员工收入。
(4)使用本地策略。众所周知,各地要发展经济,要努力引进招商引资的许多优惠政策,有的是国务院批准的,有的是地方直接制定的。人力资源部门和公司的各个部门应该与政府的各个部门做好工作,以便及时获得这些信息。使用所有信息和政策为公司和员工获得更多利益和收入。例如,我们重庆在这方面制定了许多政策。
4.提醒您合理避免误会。
今天的讨论是关于合理的规避行为,即合法行为,否则,因违反法律而给公司带来一些明示或暗示的风险是值得的。例如,通过分离员工的银行帐户,减少员工的薪水,向税务官员行贿和送礼等,不仅在年终奖赏发放上,有必要关注并避免公司的便利性。
5.正确对待税收义务。
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作为公民,他们都应依法纳税,否则会影响各项国家事业的发展。但是,作为一个法制国家,人事部门会使用法律,法律和法律来获取公司或员工最大的兴趣也是职责之一。面对纳税,HR应该是守法者和守法者,并且应该充分估计违法行为对公司和国家的各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