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仅更改主体,则劳动合同必须与原始合同相同,包括劳动期限,工资等。如果工作合同低于原始合同,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及时反映出来。
如果公司的主体发生变化,则在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分立,合并等情况下,原始劳动合同将继续有效,而不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更改雇主的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者以及其他事项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时,原始劳动合同应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应继续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执行。
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并同意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进行书面变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各自持有一份修订的劳动合同。
这取决于您采集的特定操作方法:
1.旧公司仍然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但仅更改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名称。换句话说,公司实体存在,并且所有员工仍在为公司服务,其职位和待遇等。无需更改,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旧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您可以使用新公司的名称将正式文件发送给员工,以说明公司的变更原劳动合同的名称,权利义务继续有效
2.如果使用具有不同名称和性质的新公司来接管现有业务,则必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该实体已更改,但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将涉及服务期限的问题。
根据房东的声明,应该属于第一种情况,因此无需重新签订合同,这样员工就更容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