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是为了帮助投资者降低投资成本,增加预期投资收益,从而积极刺激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投资实体预付资金或材料以获得生产或服务固定资产的过程。固定资产投资包括用于改造现有固定资产和建造新固定资产的投资。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在社会投资中占主导地位,因此所谓的投资主要是指固定资产投资。
主要类别:
(1)投资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分类
根据投资在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固定资产投资可分为新企业投资,简单的再生产投资和扩大再生产投资。新企业投资是指为建立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活条件而进行的投资。简单再生产投资是指为了更新生产经营中老化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而进行的投资。扩大再投资是指为扩大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而进行的投资。
(2)根据公司未来的影响进行分类
根据对公司未来的影响,固定资产投资可分为两类:战术投资和战略投资。战术投资是不涉及整个企业未来的投资。战略投资是指对公司整体状况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3)根据投资项目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类
根据投资项目之间的关系,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可以分为两类:关联投资和非关联投资。如果采用或放弃一个项目不会对另一个项目产生重大影响,则可以说这两个项目在经济上无关紧要。如果采用或放弃一个投资项目会严重影响另一个投资项目,那么可以说这两个项目在经济上是相关的。
(4)根据增加利润的方式进行分类
从增加利润的角度来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可以分为两类:扩大收入投资和减少成本投资。扩大收入投资是指通过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以增加利润进行投资。降低成本是指通过减少运营支出以增加利润进行投资。
(5)根据决策分析进行分类
从决策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投资可以分为采用投资和互斥投资。是否采用投资决策是指决定是否投资项目的决策。在两个或多个项目中,您只能选择一项决策(称为互斥)来选择投资决策。
您所指的不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是对在中华民国境内投资于固定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地方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的计税依据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额。 1991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1991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暂行规定》,规定自1月起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 1991年1月1日。1991年6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确定,分别为:0%,5%,10%,15%,30%。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受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的调整。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9号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