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税后,请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退款。可退还
没有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意味着您的公司应向国家税务主管机关申报并缴纳公司所得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税,个人所得税等属于地方税收申报的税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8〕20号),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和调整范围进行了调整。 2009年以后的新增企业管理如下:基于2008年2008年,在2008年底之前,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将不作调整。自2009年以来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企业所得税由应纳税的企业管理,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对应缴营业税的企业进行管理。
1.一般规定:
(1)中央收入为中央收入的100%且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
(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税务局;
(3)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的常驻代表机构以及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和场所,仍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
2.具体规定:
(1)如果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尚未在中国设立机构或地方的非居民企业支付收入,或者从该机构或地方的设立中获得的收入与建立的机构或地方应从项目收入中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分别由缴纳收入的本国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和个人负责;
(2)在2008年底之前,已建立了跨地区营业税缴纳企业,2009年新成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部门应与总部企业所得税保持一致税收征管部门;自2009年以来新跨地区经营的代收企业,总行应按照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对代收和管理归属进行划分,其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也应与总行一致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
(3)根据税法规定免征营业税的企业,应根据免征营业税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归属;对于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交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临时确定局管理;
(4)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应根据自己在税务登记中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的类别确定税收归属;税务登记期间无法确定主要业务,一般以工商注册中规定的第一项业务为准;它已经确定,原则上不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