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水电未分开核算企业所得税-食堂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么

提问时间:2020-05-0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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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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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食堂就餐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税。

食堂人员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由于食堂工人是外包的,这意味着他们不是您单位的雇员,您单位没有义务为他们代扣代缴税款,只需与劳工公司和解即可。劳务公司的业务是在不扣除税收的情况下分配其工资。

大学食堂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

只要学校不需要它,就为内部教师和学生用餐设置学校食堂。它由学校内部人员操作,仅需成本。基本上没有利润,而且它不是公司。。但是,在学区中,在学校批准并注册企业后,餐厅的营业不是出于教师和员工的便利,而是为了牟利,属于企业性质,并且由外部人员经营,因此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餐饮公司承包企业食堂应交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对企事业单位个人承包和租赁经营所得的税收问题》(国税发〔1994〕17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实施个人承包和租赁经营后,运营(如果已通过工商注册)仍然是企业的,无论采用何种分配方式,都应首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合同经营者和租赁经营者按照合同经营者和租赁经营合同(协议)的规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

(2)承包商和承租人仅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向承包商和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而企业的经营成果属于其中,承包商和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的收入,按5%-5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如果单位以承包,租赁或锚定的形式运作,则承包商,承租人或锚定者(以下统称为承包商)应受应税行为的约束。承包人,出租人和附属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在外部经营,由承包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由承包人纳税。否则,承包商应为纳税人。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仍然是个体承包和租赁经营后的企业,则营业执照仍是企业,则承包商应以承包商的名义进行经营,承包商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无论分配方式如何。合同发行人是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是从食堂的国外业务所得中缴纳的;盈余三万元的承包人,应当首先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包商取得20,000元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