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和兽医业的个人收入无需免税。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项目投资管理收入; (三)从事符合要求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 (四)合格技术转让收入;其中,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以下项目被豁免企业所得税: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作物新品种育种; 3中草药种植,4林木种植和栽培种植; 5畜禽养殖; 6林产品收集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营和维护以及其他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农业企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农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的种植,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牲畜的种植和栽培。和家禽作物的种植,新品种的选择,林产品的收集,灌溉,林业,初级加工,兽医学,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的运营以及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的维护以及海洋收入钓鱼项目获豁免公司所得税。
农产品的初级加工范围,按照农业部财税[2008] 149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级加工范围(试行)》规定执行。财务与国家税务总局,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包括种植,畜牧业,渔业等三个主要类别,列出了30多种农产品的初加工,例如谷物的初加工,涉及多个产品的200多个过程。
2.从事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的农业企业,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项目的收入将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