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医院报企业所得税-事业单位一类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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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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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支出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

1.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2.打开在线申报表,通常按季度或按月纳税,并在年底后的4个月内填写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

实施“机构会计制度”的纳税人的数量等于附表1(3)“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收入项目的详细清单”的第3至7行的总数单位”

事业单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吗

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总收入中,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和政府经费;)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从上述法规中不难看出,只要获得的收入不是非应税收入,就应按照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 75号)明确:1.经批准的企业并由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应当依照规定,执行细则和有关税收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依照执行细则的规定和规定,公共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收入,但经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财政拨款和项目除外。税收,所有其他收入都应纳入应纳税额。总收入是依法计算和征收的。

由国务院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具体包括:(1)经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设立并由其负责的项目,财务预算管理或预算外资金特别账户管理政府资金,资金,额外收入等; (二)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计划城市除外),或者由省财政计划部门联合批准,并列入财政预算管理或预算外资金专户行政管理费; (三)未上缴财政部批准的专项资金账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获得的业务发展专项补助收入;机构从其独立会计业务部门的税后利润中获得收入; (六)各级社会团体获得的政府补贴; (七)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法律,法规收取的会费; (viii)社会各界捐款收入; (九)国务院明确批准的其他项目。

在上述规定中,行政机构的营业收入不被视为免税收入或非应税收入。因此,行政事业单位的营业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医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有什么优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7)75号”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实际上很少征收,特别是对于非营利组织。但是,如果还有其他应税收入,例如房屋租金收入等,则应缴纳所得税。

第二,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的税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997年发布了“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政府组织企业单位”(1999年)。《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在实际征收管理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我们认为,有些政策还不够完善。

(1)公司所得税免税方面。

医院的收入主要包括五项:①财政补贴收入; ②上级补助收入; ③医疗收入; ④药品收入; ⑤其他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钢价格变动收入以及无用收入)受限制的捐款和外国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等)。比较“通知”和“措施”,我们认为:

1,①②是免税收入。《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获得的业务发展专项补助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 《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拨款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第③项是否已征税存有疑问。《通知》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省财政计划部门联合批准的行政收费,包括在财政预算管理或预算外专项管理中资金应免除征收企业所得税。该规定具有三层含义:第一,必须是管理费;第二,必须是管理费。第二,必须是经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或者由省财政计划部门联合批准的收费项目;第三,费用收入必须包括在财务预算管理中或预算外资金的特别账户管理。与该法规相比,关于医疗收入的三个问题需要澄清:

(1)医疗收入是管理费还是营业收入?

(2)免税项目是否包括省级财政和“价格”部门共同批准的医疗收费项目?

(3)《办法》中的“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不包括“省级财政和计划部门的联合批准”。从1999年起省级财政和计划部门共同批准的收费项目是否免税?范围?

3.《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免征营业税:(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