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在此处填写,此表并不意味着只有业务单位可以填写,您可以将其理解为业务单位产生的收入,等等。财政拨款由国家机关提供,您的收入属于国家机关(机构)产生的收入。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下列收入合计为非应税收入:(一)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在这方面,《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6条作了具体解释:
《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第1款所指的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分配给预算管理中的机构,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的财政资金除非主管机关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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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第3款是指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应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财政资金,由国务院财税部门用于特殊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
免税收入
1.财政拨款(用于机构和协会)。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从特定目标收取,并在实施公共管理期间纳入财务管理)。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企业)非应税收入。
4.特殊目的财政基金。
【一些解释】
(1)财政资金
不可征税的财政资金-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特殊用途的财政资金。
管理要求:①企业可以提供明确资金用途的资金分配文件; ②已拨付资金的财政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对资金有特殊的资金管理方式或具体管理要求;资金产生的支出单独核算。
使用效率-如果在5年(60个月)之内没有偿还或偿还,则应将其计入第六年的总收入中。
【相关链接】
企业的非应税收入用于支出或由支出形成的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相应的折旧或摊销。
(2)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提示]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国债转让收入不是免税的。
在持有期间未赎回的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是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和确定的:
国库券利息收入=国库券数量×(适用的年利率÷365)×持有天数
2.股权投资收益,例如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和股息。
3.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提示]该收入中不包括通过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少于12个月而获得的投资收入。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收入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外,其他政府补贴收入,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所得的收入
(3)根据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
(4)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滋生了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公司所得税的免税收入和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