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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A类)”
说明
1.此表格适用于在每月(每季度)预缴公司所得税时进行审计以收取公司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
1.“税期”:税期的当月(季度)的第一天到该税期的月(季度)的最后一天。对于在年中开业的企业,“税期”应为从当月初(季度)开始到当月最后一天(季度)的一天。从下个月(季度)开始,根据正常情况填写报告。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代码”:填写当地税务机关签发的纳税人代码编号。
4.“纳税人姓名”:用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1.第1行中的纳税人“根据实际利润预付款”,第2行至第17行“当前金额”中的金额是从该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季度) )天;在“累计金额”列中,数据是纳税人所属月份的当月(季度)从当年1月1日开始的累计数量。
2.对于第18行“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纳税人,第19至22行的“当前金额”列为数据(月(季度))学位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在“累计金额”列中,数据来自纳税人所属年度的当月(季度)的当年1月1日...您在问这个问题吗?
2.对于第18行“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纳税人,第19至22行的“当前金额”列为数据(月(季度))一年中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在“累计金额”列中,数据是从纳税人年度的当年1月1日到该月的当月(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累计数。
3.第23行的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付款”,第24行的“当期金额”,数据是从纳税人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月(季度);在“累计金额”列中,该数据是纳税人年度从1月1日到当月最后一天(季度)的累计数。
第四,填写报告
1.从第一行到第二十四行,纳税人应根据其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报告。执行“根据实际利润金额预付款”的纳税人在第2到17行中填写;实施“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纳税人在第19至22行中填写;第24行填写了“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先付款”的纳税人。
2.纳税人应填写第25至32行,以执行跨区域业务摘要计算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以下简称“简易税”)。总纳税人的总部应在第1至24行的基础上填写第26至30行;总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应填写第28、31和3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写根据国家会计法规(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营业收入。2.第3行“运营成本”: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运营成本。3.第4行“利润总额”:填写根据国家会计准则(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4.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税收入”:根据税法填写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税收入。对于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在此行中输入根据该期间获得的未完成开发产品的应课税毛利率计算的估计毛利。
5.第6行“非应税收入”:填写包含在利润总额中但不征税的财务拨款,依法收取并包括在财务管理中的行政费用,以及政府资金和国务院其他非应税收入。
第7行,“免税收入”:填写包含在总利润中但免税的税收收入。
7.第8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税法规定,在上年度无法弥补的损失中,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弥补。
8.第9行“实际利润”:根据相关行进行计算和报告。第9行=第4行+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9.第10行“税率(25%)”: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0.第11行“应付所得税”:根据相关行号计算并报告。第11行=第9行×第10行,第11行≥0。当对纳税人的总部和分支机构采用不同的税率时,第11行≠第9行×第10行。
11.第12行“所得税减免额”:根据税收规定,填写当期实际享受的所得税减免额。第12行≤第11行。
12.第13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报告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并将“当前期间金额”列留空。13.第14行“特定业务的预付款(税)所得税金额”:根据税法填写特定业务的预付款(税)所得税金额。在此行中填写了由税务机关预付的企业所得税。
14.第15行“可提供的(可退还的)所得税金额”:根据相关的行号计算并填写。第15行=第11行-第12行-第13行-第14行,第15行≤0,填写0,未填充“此期间的金额”列。
15.第16行“上一年度当年已缴纳的所得税超额支付”:报告未退还上一年度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上一年度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以及在当前纳税年度支付。
16.第17行“本期的实际收入(可退还)所得税额”:根据相关的行号进行计算并报告。第17行=第15-16行,当第17行≤0时,填写0,并将“此期间的金额”列留空。
17.第19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填写“此期间的金额”列。
18.第20行“当月(季度)的应税收入”:根据相关行号计算并填写。每月预缴纳税人:第20行= 19行×1/12季度预缴纳税人:第20行= 19行×1/4
19.第21行“税率(25%)”: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20.第22行“本月(季度)应付所得税”:根据相关行号进行计算并报告。第22行=第20行×第21行。21.第24行“确定本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税务机关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
22.第26行,“总部应分得的所得税额”:根据此表(第1行至第24行)的月(季度)预付所得税金额,汇总纳税人总部,按总行应占预付款比例计算的当期预缴所得税金额,应按照不同的预付款方式分别申报和计算:(一)“根据实际利润预付款”的汇总纳税人总行。×总部应共享预付款比例(2)“纳税人的总部基于上一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22×总部应共享预付款比例(3)纳税人总行汇总“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第24行×总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第26行计算公式“总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跨地区运营对于总纳税人中的总纳税人,总行应按预缴税率的25%分配;对于在该省经营的纳税人总数中的纳税人,总公司应根据各省的规定分配预付款率。
23.第27行,“所得税金额的集中集中分配”:根据该表的每月(每季度)预付所得税金额(第1行至第24行),汇总了纳税人的总部,根据财政中央分配的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根据不同的预付方法分别报告和计算:
(1)“根据实际利润预付款”的纳税人总行:第15行×财务预付款集中分配的比例
(2)“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的纳税人总行摘要:第22行×预付款集中分配的比例
(3)纳税人总行的“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付款”:第24行×财政预付款比例的集中分配预付款率应为25%;省内经营的纳税人总数和中央政府分配的预付款比例,应当按照各省的规定上报。
24.第28行“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金额”:汇总纳税人的总部,并使用此表的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第1行至第24行)作为基础根据分行应占预付款比例计算的预缴所得税金额,应按照不同的预付款方式分别上报和计算:
(1)“根据实际利润预付款”的纳税人总行:第15行×分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
(2)汇总的纳税人总行“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的预付款”:第22行×分行应共享预付款比率
(3)“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付款”的纳税人总行摘要:第24行×分行应分摊预付款比例
填写表格的说明:
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单的每月预付款(类别A)
此表格适用于通过审计征税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和在中国设立机构每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从当月(季度)的一天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并从下个月起正常报告(25美分硬币)。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1.从“实际预付”第2行到第9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前期间的金额”列,数据是从当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一季度);填写“累计”“金额”列,该数据是纳税人属于该季度(或该月)最后一天的当年1月1日起的累计数字。纳税人的当期所得税退款(退款)是“累计金额”第9栏“补偿(退款)所得税”的数据。
2.第11至第14行的纳税人为“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第16行的纳税人为“根据由税法确定的其他方法预付款”权限”:填写该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该月的每月(季度)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第四,填写每一行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纳税人报告财务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财务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纳税人报告财务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而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报告根据其财务计算的成本(费用)会计系统。此项为必填项。如果为空,它将自动设置为零。
第4行第3行:“利润总额”:填写根据会计制度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减去往年应弥补的亏损以及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按照预计利润计入本行规定计算的预售收入。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由纳税人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6,第7行“所得税减免”:填写当期的实际所得税减免,包括减免过渡期的税收减免,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以及批准由税务机关其他减免税备案。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报告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并且“当前金额”未填写。
8.第9行“应缴(可退还)所得税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退还)的预付所得税额。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省际和市级总部:行14×分支机构的预付比例的50%;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省内跨省总部的应纳税收入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预付款项:行14×分支机构所占预付款项比例的40%。
(3)省际和市级总行以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行16×分支机构预付份额的50%;省内跨省通过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市/县总部:行16×分支机构预付比例的40%
(本行分行填写总行宣布的第20行“分行影响的所得税额”)
(4)以上第18至20行,如果所有纳税人和分支机构的总税率相同,则填写“通知”;如果总纳税人的总税率与纳税人的总税率不相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计算并上报《关于企业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即,未建立第9行或第14行或第16行与第18-20行之间的关系,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摘要税收分配科”中各分支机构共享的所得税额之间的关系分配表”×分配比率=未建立分配税计算。
18.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格”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9.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行申报表“收入的共享所得税”第20行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此表的第21行“分配比例”量。
2.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类)
1.此表格适用于根据批准的征收管理方法(包括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和批准的税收收集方法)缴纳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每月(每季度)。代理商指定的扣缴义务人。其中:按应纳税所得额核定的纳税人,按照总收入,费用和支出,支出折算的方式填写。
1.“税收期”:纳税人报告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季度(月)的最后一天。
年中开业的纳税人应将“税期”报告为当月(季度)的第一天至当月的最后一天(季度),从下一年开始正常月(季度)报告情况。
企业所得税年度报告表A(主表)
1.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需要接受审核的公司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申报。
其次,报告的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进行计算和填写,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公司的“利润”填写数据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表格。
3.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表标题项
1.“税收期”:正常营业的纳税人,填写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纳税人在年中开始营业,请填写实际的生产经营月份同年12月31日;如果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纳税人应自日历年的1月1日起至实际停业或法院作出决定并宣布的当月月底报告。破产;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应当从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第一天起至实际停业当月的月末报告。或法院裁定并宣布破产的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登记证中所述的纳税人全名。
(2)表面物品
该表根据企业的总会计利润,计算加减税额后的“税额调整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包括一次性和暂时的收入,扣除额,资产等差异)通过税收调整调整时间表集中(附件表3)。该表包括四个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附加信息。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于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施“企业会计系统”和“小企业会计系统”的会计系统中“收入声明”部分与本表不一致的企业应根据此表的要求调整并填写“收入声明”中的项目。
这部分纳税人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明细适用于通过附表1(1)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收入明细表”和附表2(1)反映“明细费用表”;运用《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填写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表2(2)的纳税人)“金融企业成本明细表”的相应栏;适用“机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私人会计制度”的公共机构,社会组织,非企业私营非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请填写表I(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1(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非企业单位的支出项目明细表”。
2.“应税收入的计算”和“应税收入的计算”中的项目,除了根据主表的逻辑关系计算的指标外,其余数据均来自附表。
3.“补充信息”包括当年为统计税源而收取的税额。
(3)行描述
1.第1行“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确认的总收入。应根据对“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该项目。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1)中的“收入表”;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2)中的“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应填写附件1(3)“收入单位,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的“总收入”,包括税法规定的非应税收入。
2.在第2行的“运营成本”项中,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实际总成本。该项目应基于对“主要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帐户的发生金额的分析来填写。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第二个附表(一)《费用支出表》;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第二表(二)《金融企业成本费用表》;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2.非营利组织应填写所附的附表一(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和附件二(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分析和报告。
3.第3行“营业税及附加”:填写纳税人应为该业务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的分析填写该项目。
4.第4行“销售费用”:填写纳税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和其他费用,以及专门为销售公司商品而设计的销售组织的员工薪酬和业务费用业务费用。该项目应基于“销售费用”帐户中的销售额分析来填写。
5.第5行“管理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产生的管理费用。该项目应基于对“行政费用”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6.第6行“财务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生产运营筹集资金而产生的筹款费用。该项目应基于对“财务费用”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写纳税人的资产减值损失。该项目应基于对“资产减值损失”帐户的发生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8.第8行“公允价值收益”: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填写纳税人应在当期损益中包括的资产或负债的税项价值损益,例如变动金额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该项目应基于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金额的分析而填写。如果是亏损,请在此项目中填写“-”。
9.第9行“投资收入”:填写纳税人的外国投资以各种方式获得的收入。银行应根据“投资收入”帐户中产生的投资额填写分析。如果丢失,请用“-”填充。处置和转让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处置收入的一部分应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中转出,并计入本行,包括海外投资应纳税所得额。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写纳税人的当前营业利润。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该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入。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其他企业在附表1(1)“详细收入表”中填写有关项目的计算;金融企业采用附表1(2)《金融企业详细收入表》填写表中相关行的计算。
12.第12行“非营业费用”:填写纳税人产生的与其业务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费用。通常,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2(1)“成本和费用明细表”中的相关行计算;金融企业填写并填写附表2(2)“金融企业成本和成本明细”中的相关行计算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写纳税人当前的利润总额。根据上面的行计算并填写该列。该金额等于10行+ 11-12。
14.第14行“增加税项调整”:填写纳税人未在利润总额中包括的应税收入项目,不允许扣除税款的支出项目,超过扣税标准,资产类别应税调整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当期预售收入估算的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调整增加额”一栏进行计算和报告。
15.第15行“减少税收调整”:填写以下报告:纳税人已将其计入利润总额,但暂时无法将税款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且增加了根据上一年税收法规从上一年结转了当年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减少收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收入(已转换为销售收入),以及按规定计算的估计利润。纳税人根据附表3“税收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减免额”进行计算和报告。
16.第16行“包括:非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中所包括的,属于税收规定,所收取的行政和机构费用的税收拨款依法并纳入财务管理国务院规定的政府经费和其他非应税收入。
17.第17行“其中:免税收入”:填写已计入总利润且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的收入或收入,包括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中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利和实际上与机构和场所有关的股利;合格的非营利组织收入。银行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净投资收入”主题的发生额填写分析。
18.第18行“包括:收入减少”:填写纳税人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指定的资源的使用。标准产品将扣除规定收入的10%。
19.第19行“其中:来自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填写应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单独计算的减税和免税项目的收入。
20.第20行“其中:额外扣除”:填写纳税人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以及安置残疾人方面产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国家鼓励的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如果符合税收条件,则应按附加扣除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1.第21行“包括: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如果风险投资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向一家未上市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投资了两年以上,则其投资的70%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持有该股权的两年内扣除。如果扣除额在当年不足,则可以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
2.第2行=附表2(1)第2 + 7行或附表2(2)第1行或附表2(3)第14行
3.第10行=第1-2-3-4-5-6-7行+ 8 + 9行。
4.第11行=附表17(1)第17行或附表1(2)第42行或附表1(3)第9行
5.第12行=附表2(1)的第16行或附表2(2)的第45行。
6.第13行=第10行+第11-12行。
7.第14行=附表III第3行第3列的总计。
8.第15行=附表III第55行的第四列的总和。
9.第16行=附表14,第4行第4栏。
10.第17行=附表5的第1行。
11.第18行=附表5的第6行。
12.第19行=附表5的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5的第5行。
14.第21行=附表5的39行。
15.第22行=附表VI的第7栏总计。
16.第23行=第13行+ 14-15 + 22。
17.第24行=附表IV的第6行第10栏。
18.第25行=第23-24行(当该行<0时,首先调整第21行中的数据以使该行≥0;当第21行= 0时,则行23-240)。
19.在第26行报告25%。
20.第27行=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5的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5的40行。
23.第30行=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VI第10栏的总计。
25.第32行=附表六第13列的总计+附表六第15列的总计或第17列的总计。
26.第33行=第30行+ 31-32。
27.第40行=第33-34行。